壹傳媒涉違契 黎智英黃偉強表證成
【明報專訊】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和前行政總監黃偉強,涉向科技園公司隱瞞力高顧問租用將軍澳工業h處所,案件昨在區院續審。控方舉證完畢,辯方沒有中段陳辭,法官陳廣池遂裁定兩名被告表證成立。辯方表示,兩名被告均選擇不作供,以及不傳召證人,陳官將案件押後至8月24日聽取控辯雙方結案陳辭。
黃偉強續准保釋外出,陳官稱,由於疫情關係,批准黃維持毋須到警署報到;黎智英因涉違反《港區國安法》下的勾結外國勢力罪等案件須還押。
被告黎智英(74歲)和黃偉強(60歲)否認於2016至2020年干犯一項欺詐罪,黎另否認於1998至2015年犯下另一項欺詐罪。原為同案被告的集團財務總裁周達權獲控方豁免起訴,早前以控方證人身分在本案作供。
【案件編號:DCCC 34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