渥京推出新競爭法遇挑戰
大律師會促未諮詢前勿施行
【明報專訊】過去數十年來行業整併已導致了加拿大消費者從通訊到銀行的選擇減少,加拿大人並支付全球最昂貴的流動電話費用及日常銀行業務費用。現在,政府表示不能再容許此一情況繼續下去,並準備實施如美國、歐盟及澳洲已實施的反壟斷法規。
新競爭法(Competition Act)將包括給予加拿大競爭局(Competition Bureau Canada)權力,對影響國內競爭的海外併購尋求補償。但游說團體,包括極有影響力的加拿大律師協會(CBA)已挑戰此一新法規。
CBA主席瓦基爾(Omar Wakil)表示:「市場中無論有無壟斷,在事實上,法律上和經濟上都是複雜的問題。因此,我不認為某人能簡單的下結論說,市場有壟斷的情形,而這是出自競爭法的問題。」十多位消費者權益倡導者,學者和政策專家均同意政府打破壟斷是必要的,但政府推出的新競爭法可能無法解除多年來大型併購對消費者所帶來的傷害。因為新法不可能令已合併的大公司再分解。
CBA在5月18日致函創新、科學及工業部長商鵬飛(Francois-Philippe Champagne),要求在未徵詢所有有關人士意見前,暫勿推出新競爭法。但政府表示,反壟斷法需要更新以修補競爭法之不足,以與國際「最佳反壟斷措施」接軌。而這僅僅是開始而已。
在加拿大,6大銀行控制該行業80%的資產。相形之下,美國最大5家銀行只控制40%的行業資產。在加拿大,支票帳戶的平均月費為11美元,美國只有7元。這些平均費用不包括學生帳戶。
在加拿大通訊業方面,羅渣士(Rogers)、BCE和研科(Telus)3大公司佔總營收的90%。兩大雜貨商Loblaw和Sobeys市佔率達50%。
加拿大統計局數據顯示,2019年外國公司在加拿大的資產只佔所有行業總資產的15%。較10年前的20%下降。
非牟利機構《美國經濟自由計劃》(American Economic Liberties Project)高級研究員赫恩(Denise Hearn)表示:「加拿大經濟進入數位化時代之際,需要新反壟斷法以避免舊經濟模式製造出的壟斷」。
赫恩表示:「加拿大經濟過去10年來已變得過分集中。」她將之歸咎於加拿大軟弱的競爭法及競爭局缺乏執行力。
聯邦政府在4月份推出的預算案中已強化了反壟斷法規,最快可於今夏通過。該新法規包括對觸犯反壟斷某些法規者處以罰款並控以刑事罪。
此一法規將給予競爭局所需的權力追訴濫用獨佔市場權利,操控價格的公司,以及簽署禁止挖角協議,從而可能妨礙工人談判更好就業條件能力的公司。
根據芬蘭通訊研究公司Rewheel的一份報告,加拿大人支付的流動電話費用在2021年全球最高。加拿大一個4G或5G,100GB的流動電話計劃費用是芬蘭的1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