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俊堯第八宗投訴不成立 張舉能提醒「庭上應格外審慎」
【明報專訊】時任東區法官裁判官何俊堯審理8宗社會事件案件時,遭巿民投訴針對警員、言論偏頗及有政治傾向等,當中7宗投訴早前被裁定不成立,司法機構昨日再公布第八宗投訴的調查報告,稱何官審理15歲少年於2019年向柴灣已婚警察宿舍擲汽油彈時,沒有發表偏頗、不當或帶有政治傾向的言論,認為投訴不成立。不過,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在總結提醒何官「在庭上應格外審慎」。
何稱「唯一可能傷者是被告」 裁沒偏頗
投訴個案涉及被告在少年法庭承認一項縱火罪,被何官判處感化3年,其間何官在聆訊稱,唯一有可能受傷的人是被制服的被告,事後被投訴發表偏頗及帶有政治傾向的言論。律政司其後亦就案件提出刑期覆核,上訴庭改判被告入教導所。
根據司法機構公布的專責法官小組調查報告,小組參考當日聆訊的錄音謄本,根據對話前文後理,認為何官當時是與控方確認,辯方求情時提及案中無人受傷的說法是否真確。另外,上訴庭的判案書又沒表示何官有「實際或表面偏頗之處」。小組認為,何官在聆訊中沒就被告被定罪的違法行為表達任何不當或帶有政治傾向的言論,投訴不成立。
投訴法官行為諮詢委員會仔細考慮報告後,亦同意小組結論,但認為法官及司法人員應謹言慎行,以免造成任何不公平的誤解或觀感。張舉能也認為投訴不成立,同時指出何官在處理該案有改善空間,提醒「在庭上應格外審慎,以免發表任何不必要或與案審理無關的言論」,尤其或對司法工作帶來不必要、不公正觀感的言論。
【案件編號:ESCC 700006/19】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