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謀煽惑暴動縱火 Tg管理員囚6年半 涉Telegram案最重判刑 官指有權刪帖「罪責不可推卻」
【明報專訊】27歲電腦技術員於2019至2020年間透過擔任Telegram頻道「SUCK Channel」的擁有人及管理員,發布大量信息串謀煽惑他人火燒警察宿舍、非法阻礙機場、暴動等,早前被裁定7項串謀煽惑他人犯案的控罪成立,昨於區域法院判刑。法官稱,頻道帖文煽動他人堵路、破壞警車及使用氯氣彈屠殺等。被告作為管理員,有權限剔除修改信息,有「不可推卻的罪責」,終判他6年6個月監禁,為涉及Telegram案件中最重判刑(見表2)。
被告伍文浩早前否認25項控罪受審,被裁定7項控罪成立(見表1),18項交替控罪毋須裁斷。7項控罪包括串謀煽惑他人犯刑事疰a、縱火、公眾妨擾、製造炸藥、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暴動、施用毒藥或其他殘害性物品或有害物品罪,控罪案發時間介乎2019年10月4日至2020年6月28日。
「次要」公眾妨擾罪 案情較佔中案嚴重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許肇強引述被告背景稱,被告未婚、與父母同住,沒案底,辯方沒任何求情。許官判刑時稱,頻道有10.9萬人訂閱,或可按連結進入頻道。被告為頻道管理員及擁有人,有權限剔除修改信息,即使信息未必由被告發放,但他容許信息存在,有「不可推卻的罪責」。
許官續稱,串謀煽惑他人犯刑事疰a及公眾妨擾兩罪較為次要,其中公眾妨擾罪,相比戴耀廷佔中案的案情更嚴重,兩罪以18個月為量刑起點,其餘5罪均為嚴重罪行。許官表示,頻道發布帖文煽動他人堵路、支援4間大學、向商店及警察宿舍放火、又曾教人製作鋁熱彈和燃燒彈等,就煽動他人串謀煽惑他人縱火罪,以6年監禁為量刑起點。
發起「破曉行動」赴中大 教製燃彈氯彈
至於串謀煽惑他人犯暴動罪,頻道於2019年11月12日發起「破曉行動」號召他人到中大參與暴動,以及在其他區域集結支援中大,並建議帶備士巴拿、鐵筆等工具作破壞,反映行動預先計劃,以5年監禁為量刑起點。
至於其他控罪,許官稱,帖文煽動他人參與三罷,意圖堵塞機場癱瘓交通、鼓勵他人以化學物破壞警車,惟許官對是否能製造炸藥抱有懷疑。帖文又教導他人使用氯氣彈,導致他人休克死亡,情節嚴重。由於大部分控罪的時間重疊,部分刑期同期執行,總刑期為6年6個月。
控方案情稱,「SUCK Channel」於2019年8月20日建立,只有擁有人及管理員可發布信息,頻道逾2萬條信息,至少42條涉非法煽惑他人犯案。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總督察戴子斌歡迎裁決,並稱法庭禁止披露警員、司法人員等資料的禁制令仍生效,提醒市民切勿以身試法或在網上發布煽動言論。
【案件編號:DCCC 212/21】
明報記者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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