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達權:力高遭揭違契後 Mark Simon同意先轉地址
【明報專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和前行政總監黃偉強涉違科技園租契案,昨日在區院續審。原本同案被告、獲免起訴的集團財務總裁周達權供稱,他將力高顧問及黎的私人開支匯報予黎,報表披露其子女津貼和開支,其間遭法官提醒控方尊重私隱。另外,前年力高被揭發違規使用工業h後,周和黃偉強、Mark Simon等曾在電郵討論,有職員曾建議更改註冊地址,Mark Simon表示同意,周當時認為這是「sham(騙局)」。
呈堂報表提及黎家開支 官提尊重私隱
被告黎智英和黃偉強被控共兩項欺詐罪。控方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讀出電郵和文件,周達權供稱每月向黎智英匯報力高開支及黎的私人開支,報表列出黎就台灣股票的投資、巴黎寓所的裝修費、數筆共600萬元捐款,提及其女兒以信用卡簽帳11萬元並視作商業支出,而兒子每月獲得15萬元津貼。
報表亦列明力高辦公室及薪金支出,周供稱力高員工由壹傳媒管理服務聘請。楊美琪問到黎另一間私人公司時,法官陳廣池認為需尊重被告私隱,提醒控方圍繞案情提問。
另外,前年3月傳媒揭發力高佔用將軍澳工業h後,周和黃偉強、Mark Simon等以電郵討論,法律顧問稱力高作為私人公司,佔用該處或違反地契,需小心處理及建議更改地址。當時有職員建議首要將力高註冊地址搬走,其後再尋找實體辦公室,當時周達權稱「The arrangement is a sham(該安排是一個騙局)」。
先轉地址再找辦公室 稱「是騙局」
周昨在庭上解釋,隱瞞力高不在上址是「大話、不真實」。不過Mark Simon認為不值得冒違契風險,同意先將註冊地址轉走。按周的理解,若被發現違規,可能遭罰款和收地。
周續說,因他當時在上市集團擔任要職,惟工業h被發現涉嫌違規,令他想與黎的私人公司「清楚劃分」,有需要「clear cut」,故前年中亦辭任力高董事。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 349/21】
(壹傳媒違契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