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高股權 黎智英持逾半 控方:業務無關報業
【明報專訊】控方開案陳辭指,涉案的力高顧問於1988年2月5日成立,提供顧問及管理服務,自成立起一直由被告黎智英擔任董事,至2020年6月,黎智英持有超過一半或全部股權。壹傳媒財務總裁周達權、前董事郭漢基及丁家裕曾任力高董事,而Mark Simon由2020年5月出任董事至今。控方指,力高業務與租契指明的報業用途完全無關,反而與黎智英個人及家人權益具有緊密聯繫。
管理黎住所私家車遊艇
黎智英於1998年4月1日,將力高登記地址轉到涉案的駿盈街8號蘋果日報大樓,同年力高僱員開始在上址工作。力高業務包括為22間本地公司擔任公司秘書,黎智英及兒子黎耀恩分別在其中11間及10間公司出任董事。1998至2020年間,力高聘請至少33名會計師和經理等僱員。力高曾為該大樓辦公室採購設備,與23間公司交易。
另外,力高亦為在黎智英家中工作的僱員、力高員工、私家車、遊艇及收藏品等向保險公司投保,合共78份保單。2016年起,力高負責承租及管理黎智英和家人位於嘉道理道的住所,就該住所與至少42間第三方公司交易,涉及清潔、園藝、增設家居設備及維修等。力高名下3艘遊艇登記地址同為蘋果日報大樓,亦就遊艇維修等曾與至少11間公司交易。
(壹傳媒違契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