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三途徑「特別註冊」來港 包括「有限度註冊」
【明報專訊】根據《2021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非本地培訓醫生可經三大途徑申請「特別註冊」來港。首先,若該醫生本身為香港永久居民,由認可非本地院校畢業及已在當地註冊,或非香港永久居民但持有醫學專科學院(醫專)頒授或承認的專科資歷,只要獲公營醫療機構即衛生署、醫管局、中文大學或香港大學聘請,可向醫委會申請為特別註冊醫生,取得專科資歷後,在公營機構工作最少5年,若僱主認為其滿意及稱職,便毋須通過本地執業資格試,可在本地正式註冊。
至於另一途徑,若該港人醫生由認可院校畢業但未實習,可在新制度下到港考取執業試及完成評核期,其後過程一樣。
另外現時醫委會設有「有限度註冊」機制,非本地註冊的醫生毋須認可院校畢業,只要持有初期試、中期試或專科資歷,獲公營機構聘用,可申請有限度註冊來港工作,工作最少5年及獲得專科資歷後,新例第三條路容許該醫生申請為特別註冊,再在公營機構工作5年及獲評滿意後可正式註冊。食衛局表示截至4月中,醫委會收到一宗在職的有限度註冊醫生轉為特別註冊醫生的申請,該申請已獲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