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興經理涉受賄百萬 批2.5億體育園工序 廉署起訴4人 分判商兩董事另控串謀造帳
【明報專訊】新創建旗下承建商協興建築一名時任高級經理涉嫌受賄100萬元,向一間泥水工程股東兼董事批出啟德體育園兩份共2.5億元合約,以及另一私人項目6000萬元合約。該董事及另一董事同時涉與紡織品貿易公司東主串謀偽造帳目,以掩飾有關賄款。廉署昨日落案起訴4人,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
廉署表示,協興建築有限公司於案發時是本港多個公營及私營建築項目的總承建商。利成泥水工程公司於2020年就一個私營建築項目,從協興取得總值約6000萬元的泥水工程合約,以及於去年競投啟德體育園項目的兩份泥水工程合約,總值約2.5億元。
涉造假帳掩飾賄款
其中一名被捕人吳和能(58歲)為協興時任高級經理,主管協興地盤服務支援工作,他涉嫌於去年7月27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從利成股東兼董事姚樹穩(59歲)接受賄款100萬元,作為在與協興的事務或業務有關的事上,對利成予以或曾經予以優待的誘因或報酬。兩人分別被控代理人接受利益及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
姚樹穩、另一利成股東兼董事麥鴻藻(65歲)及紡織品貿易公司東主姚順全(61歲)另被控串謀偽造帳目。3人涉於2015年7月13日至去年11月10日間,一同串謀並與另一人串謀,不誠實地郁鵀h份為會計用途而製備或用作會計用途的文件。廉署稱,涉案文件包括由利成向順發開出的採購訂單、由順發向利成開出的發票、順發的送貨單,以及由順發開出的正式收據。該等文件看來顯示利成已就該等採購訂單向順發付款,惟相關交易被指並不存在,目的為掩飾其他開支,包括上述100萬元賄款。
當局稱工程按計劃進行
霍啟剛:盼不影響進度
被問及案件會否影響啟德體育園工程進度,民政事務局及啟德體育園團隊均表示工程正按計劃進行。局方、啟德體育園團隊及協興建築均表示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宜評論。協興確認廉署起訴一名前員工受賄,並在調查期間提供全面協助。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立法會議員霍啟剛稱,希望事件不會影響啟德體育園的建造進度。
新創建旗下 負責多項政府工程
啟德體育園佔地28公頃,落成後將為全港最大的體育公園。政府於2018年12月批出啟德體育園的設計、興建及營運合約,予新世界發展及新創建集團為該項目成立的啟德體育園有限公司,負責該項目299.93億元的建築費用。新創建旗下協興工程將負責體育園的興建,項目於2019年動工,預計明年下半年完工。
協興工程曾負責多項政府工程,包括竹篙灣臨時檢疫中心(第三A期)及戲曲中心等。據協興公司季刊,被捕人吳和能在2011年於協興任經理,至2014年1月升任高級經理,負責工地支援。至於涉案利成董事姚樹穩及麥鴻藻均為泥水商協會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