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生涉燃彈擲校 撤控同學「唔記得」兩被告
【明報專訊】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兩名中四男生,前年涉敲碎校門玻璃及向學校投擲汽油彈一案,昨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控方傳召同案早前獲撤控、兩名被告案發時的同學鄭梓健(圖)作供,他稱「唔記得」首被告張凱傑,以及對次被告關昊侃「無咩印象」。控方改稱鄭是有嫌疑的證人,鄭在警誡下表示不確定閉路電視內的黑衣人是否自己。案件押後於5月10日續。
被告張凱傑(現年17歲)否認於2020年5月刑事損壞,以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張與關昊侃(現年19歲)另否認於同年7月有意圖而縱火。鄭梓健供稱不記得兩名被告,自己因身體狀G欠佳,經常缺課,「無乜朋友,無同朋友聯絡」。鄭稱不太記得學校遭人縱火當晚有否出外,而他不時在長康h居所附近流連及吸煙。
法官林偉權在庭上再問控方,鄭梓健是否沒犯案嫌疑,控方確認,稱鄭涉串謀縱火而被起訴,後來缺乏證據檢控。林官稱,律政司起初也在未有法證下控告鄭,最多未能定罪,質問為何鄭現時「變成清白」。最後控方改稱鄭是有嫌疑的證人及須作警誡,又稱鄭和兩名被告在社交媒體對話,他目睹被告製作汽油彈,以及他曾近距離拍攝縱火過程。林官遂提醒鄭有權不回答涉及罪行的提問。鄭觀看便利店和商場閉路電視後,稱不肯定片段內的黑衣人是否自己。
被告反對警誡口供呈堂 稱遭警恐嚇
張凱傑就反對警誡口供呈堂的特別事項作供稱,他被捕後,一名警長在警署內大力放下椅子恐嚇他,他害怕受襲及連累父母被捕,「我鶧}太驚太緊張」,想保釋回家,因而承認刑狺@罪。張又稱按警長指示在錄影會面中,說該兩支伸縮棍用來打學校玻璃,並承認為迫使學校停課而犯案等。
【案件編號:DCCC 29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