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對付「太陽花」 台北警判賠141萬
【明報專訊】台灣太陽花學運期間,民眾在行政院前靜坐遭警方暴力驅離。受害者後請求政府賠償。
台灣高等法院昨日二審判台北巿警局賠償近新台幣141萬元,台北警方對判決表示遺憾但稱尊重裁決。
中央社報道,台灣高院指出,台北警方對於侵入行政院區及聚集於禁制區內的民眾進行強制驅離,並造成人民一般身體擦挫傷,並無違背執法比例原則。但是對民眾造成頭皮撕裂傷、頭部挫傷、眼窩骨骨折、肋骨骨折等傷勢,已逾越執行驅離勤務時比例原則,雖無法證明是遭警械傷害,仍應由警方賠償。
太陽花學運成員2014年3月攻佔行政院,後被警察驅散。
前立委周倪安等30人於2017年控告台北巿政府及台北巿警察局索賠。一審於2019年10月底宣判,台北巿警局應賠111.1萬。原告及台北市警局均不服判決提起上訴,昨日二審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