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天租用歸還6周後接帳單指冰雹損車索5578元修理
女士莫名其妙 據理力爭維權
【明報專訊】一些客戶從租車公司租賃了汽車並歸還之後,過了相當長一段時間才突然收到公司的催帳單,聲稱客戶租車期間出現損壞需要賠償。這些客戶莫名其妙,但因為牽涉數額巨大,只好被迫走上漫長的維權之路。
契克(Keli Chick)女士於2020年12月在卑詩省Dawson Creek從Enterprise租車公司租賃了一輛小型貨車,租期為一天。等契克女士歸還小型貨車6周後,租車公司給她寄去一張催帳單,聲稱她租用小型貨車期間遭遇冰雹,車身有多處損壞,為此契克女士要支付5578元的修理費。
契克女士感到難以置信,但也只能見招拆招,跟租車公司打起了官司。當時契克租車時,已經注意到車門上有划痕且尾燈壞。小型貨車的車頂和引擎蓋被冰雪覆蓋,但契克認為這兩處狀況良好。
後來車身上的冰雪融化後,契克拍風景照時碰巧拍到了引擎蓋,顯示上面有冰雹撞擊過後留下的凹痕。
而且當契克還車時,租車公司職員也表示無需擔心那些明顯的凹痕。何況那天天氣晴朗,無論如何也不能把冰雹的損失算在契克頭上。
收到帳單後,契克把上述那張照片和一個當地電視台天氣預報的鏈接發給租車公司,告訴對方那天天氣晴朗。但租車公司對這些證據視而不見,堅稱是契克的責任,而且還把討債的任務交給了追數公司Credifax,更進一步增加了費用至6200多元,還威脅要採取法律行動。
Enterprise 公司發言人馬蒂尼(Lisa Martini)表示,公司的條款和條件明確規定,客戶應對天災造成的損害負責,其中就包括冰雹。但在媒體介入之後,Enterprise公司放棄了對契克的索賠。
馬蒂尼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公司無法最終確定小型貨車何時受損,因此可能是讓錯誤的客戶承擔了責任。
蔡教授(Daniel Tsai)是懷雅遜大學教授消費者和商業法的專家,他指出租車公司必須及時向客戶通報出租車輛的損壞情況,而不是還車多日之後才給顧客寄去一張維修帳單。
「租車公司做出指控,那他們就必須予以證明,這是他們的責任。如果他們說是你造成了損失,他們必須提供一些證據。」
他對於租車公司的處理方式不太滿意。「你否認一個你甚至無法證明的說法,讓客戶成為被告而差點要上法庭?這是一個重大的營銷失敗。」
還有一次是租車公司要求客戶支付12,322元的維修費,因為該客戶租用了一個月的2020年款Elantra房車引擎出問題。客戶感到莫名其妙,因為她租車過程中從沒有問題,後來才得知該車型因引擎問題被召回。
租車公司最終放棄了索賠,因為它發現車輛的里程表顯示比雅培歸還時,多出近1300公里。而公司雖然解釋發現引擎故障時拖延很久才找到那顧客,是因為溝通不暢,但公司始終沒有向那名客戶道歉。
馬蒂尼表示,可能需要數周時間才能將損壞通知客戶,是因為問題並不總是立即引起注意,並且在維修完成之前不會發出帳單。
蔡教授稱,汽車租賃行業應該有一個監管標準,迫使提出索賠的租車公司在追究責任時,必須公平、快速地處理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