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稱「裝修」促調遷單位
租戶疑藉詞趕客提高租金
【明報專訊】多倫多一柏文租戶懷疑業主以「裝修」為名意在清退舊租客,變相提高租金。
2007年就租住在央街夾聖卡拉路地區Lawton Boulevard一柏文單位的Sabrina Moella說:「我租住的一居室單位每月租金1,200元,他們(指物業管理公司)肯定覺得租金低,所以找藉口把我轟走。」去年夏天,物業管理公司在進行一次例行防火演習後,突然通知Sabrina Moella騰退房屋,理由是要對大樓大廳進行裝修,大廳正在Sabrina Moella租住單位下面。
Sabrina Moella續說:「他們說給我在大樓裏提供另一同戶型的臨時單位,但我感覺這裡有圈套,他們在誘導我簽訂新的租房合同。」
Sabrina Moella還說:「裝修是業主慣用的逐客伎倆,因為安省現行租房條令,限制給老租客每年上漲租金,新租客不適用,於是以裝修為名先讓我驅逐,再搬進來時以我是新租客,提高租金。」
Sabrina Moella租屋柏文業主Cromwell管理公司物業經理Nolan Rodrigues則提供另一版本說:「我們從未驅逐過她,告訴她你可以搬到同一大樓的另一個一居室單位,而且不提高租金。」
但Nolan Rodrigues也表示,按照安省租房規定,一旦柏文裝修完,Cromwell公司有權增加所有出租單位的租金略高於省府的標準。目前由於Sabrina Moella拒絕搬出,大廳裝修工程無法進行。Cromwell公司已向安省業主租戶仲裁委員會(Ontario 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LTB)申請到驅逐通知(N-13表格)。
Sabrina Moella則聘請律師挑戰LTB的驅逐通知,其律師Cole Webber說:「在這個寒冷冬季Cromwell公司驅逐租戶絕對不可接受。我們看到許多業主使用N-13表格作為手段變相驅逐租客,達到上漲租金目的。我承認它以裝修為由驅逐租客沒有法律漏洞,但是這一做法太不人道,侵犯了我客戶的權益。」
都市租戶協會聯盟執行總監丹特(Geordie Dent)說:「據我了解,許多業主想方設法讓租戶暫時搬出,然後以更高租金引進新租戶,因為按照安省法律,LTB無權驅逐新租戶,結果造成既成事實。這一侵犯租戶權益現象急需解決。」
Alex Wu, Local Journalism Initiative Repor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