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16萬隻狗未續牌打針 公署批漁署被動
【明報專訊】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漁護署規管狗主責任的工作,發現近10年逾16萬隻狗未續牌及再注射狂犬病疫苗,漁護署只在狗無妥善管束或咬人時,才對沒按法例為狗領牌或續牌的狗主採取行動。公署批評,漁護署執管工作過於被動,難以阻嚇,應更嚴格跟進涉違例狗主,另建議在狗聚集的公眾地方不定期抽查牌照。
漁護署接納建議 盡快落實
漁護署昨回覆表示,該署接納公署提出的所有建議,並會盡快落實。
《狂犬病條例》現時要求狗主為超過5個月大的狗申領牌照、植入晶片及接種狂犬病疫苗,其後每3年續牌及打疫苗,違者可被檢控。公署在報告引述漁護署稱,須在保障狗福祉和嚴格執法之間取平衡,不會貿然檢控沒為狗領牌的狗主;公署雖然也認為單靠嚴刑峻法並不可取,但期望狗主自律亦不足夠,認為漁護署應更嚴格跟進違例個案,建議加強調查蒐證,並考慮就不提檢控個案發勸喻信或警告信。
報告提出11項建議,包括要求申請人為狗續牌時書面聲明確認資料真確、在狗聚集的公眾地方不定期抽查狗牌照,要求狗主在指定期限前為狗申領或續領牌照,並向違例者執法。申訴專員趙慧賢稱,漁護署以前有抽查行動,近幾年較少,相信該署在人手調動上可有適當安排。
公署另指出,漁護署需改善減少棄養的工作,並說留意到該署正考慮不再接收沒合理原因被棄養的狗,認為如要實行,須先加強規管狗主履行法律責任,嚴格要求狗主為狗領牌及提供準確聯絡資料,對違例狗主採取跟進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