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GBA時政一周:港澳專才執業 南沙簡化認可
【明報專訊】廣州南沙區發布《建築和交通工程專業港澳人才職稱評價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是國內首部關於港澳專業人士在內地申報職稱的規範文件,冀藉此突破人才流動壁壘。有港人建築師認為新規簡化程序,十分方便,是打破內地與香港界限必須步驟。
首部涵蓋港澳人士規範文件 突破人才壁壘
「管理辦法」試行對執業資格的直接認可,港澳專業人才可直接申報相應職稱,最高可直接申報「正高級」職稱,毋須逐級申報,例如專業工程師、規劃師、建築師或專業測量師在港取得註冊資格後,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即可不受學歷、資歷等條件的限制直接申報副高級職稱。
香港註冊建築師楊家聲的設計事務所在香港和廣州均有辦事處,他也透過CEPA取得內地一級註冊建築師資格,他表示相關新規在大灣區先行先試絕對是打破內地與香港界限必須步驟。楊分析稱,內地職稱一般分正高級、副高級、中級、初級,部分系列初級還分助理級和員級;工程技術人員等級包括正高級工程師、副高級工程師、工程師、助理工程師、技術員。職稱不僅與落戶、養老金、企業資質息息相關,在事業單位或國企更直接影響薪酬和晉升。在工程行業,通常國企項目、政府項目、重點項目等在招標時會要求項目各級負責人具備的職稱等級和執業資格。
楊家聲提到,職稱與執業資格並不相同,港澳人士透過參加考試或具備香港執業資格的人通過CEPA互認協議可獲得執業資格,在南沙新規出台前,職稱只能以學歷、業績、論文等資料申報,由人社部門組織專家評審。
按照文件要求,港澳人士直接申報正高級職稱,須有兩名本專業或相近專業正高級工程師,或中國高等院校相關專業院系正教授推薦。
另外,「管理辦法」設立港澳專業人才評議組,邀請港澳專家參與評議,對其職稱不作要求。配套服務方面,南沙區政務服務中心和國際人才港政務服務大廳將設立「粵港澳大灣區職稱和職業資格業務一站式服務平台」。
前海擬修訂總部企業扶持政策
前海管理局發布《徵求意見稿》,提到總部企業扶持政策擬在以往要求總部企業註冊地、稅收繳納地均在前海合作區的基礎上,增加實際經營地在前海合作區的要求。《徵求意見稿》亦擬重新訂明「港資企業總部」定義,不再以不同標準劃分不同類型的港資總部企業,只要申報企業股東滿足一定比例港資成分即可申報,港資企業總部扶持標準將提高,經認定的港資企業總部扶持標準擬按照一般標準的1.2倍執行,但最高扶持金額不變。
另外,前海管理局將首次特設面向港澳人士崗位,該局校園招聘於本月正式ㄟ吽A將與3家全資下屬公司攜手延攬人才,並首次特設面向港澳人士崗位,包括「香港聯絡崗、經貿規則研究崗、專業服務業促進崗和金融政策創新崗」等。
廣州 珠海 橫琴可審批QDLP
廣東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公布,繼深圳後,廣東全省範圍均可開展合格境內有限合伙人(QDLP)試點,成為新的對外投資渠道,投資運作以私募機構為主,投資範圍包括一級及二級市場,即除可投資境外非上市公司股權,還可投資境外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和交易的股票和債券、境外證券市場、境外股權投資基金和證券投資基金,以及大宗商品和金融衍生品等。廣東獲批50億美元試點額度,省政府將審批權限下放廣州、珠海及橫琴合作區。
廣東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副局長童士清表示,下放審批權限將使企業申請流程大大縮短,提高審批效率,是順應國家「放管服」改革要求,亦有利發揮廣州、深圳「雙城聯動」效應,提升中心城市金融發展能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