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讀烹飪申學生簽證被拒 華漢上訴覆核獲發還重審
臨時簽證來加修讀英語課程後

[2021.10.25] 發表
一名中國公民先是以訪客身分來到加國,修讀英語類先修課程後,擬正式報讀烹飪課程,但被簽證官拒絕,不服申訴,終獲重審。(網上圖片)

【明報專訊】一名年近半百的中國公民李氏,先是以訪客身分來到加國,修讀英語類先修課程後,打算正式報讀烹飪課程,但被簽證官拒絕。李氏不服向法院申訴,得到法官的支持。

現年48歲的李氏是在2020年1月以臨時居民身分進入加拿大,當時他拿到6個月的訪問簽證,後來這個臨時居留簽證延期到2020年11月15日。就在已延簽的簽證到期前,李在11月12日又去申請學生簽證,聲稱自己報讀了安省百年紀念學院(Centennial College)烹飪管理課程。

根據加拿大的法律,外國公民在完成先修課程學習後,可在加拿大境內申請學生簽證。但李的申請被移民部的簽證官駁回。

簽證官認為,李是在2020年7月9日其6個月的訪客簽證已到期後,才完成他的英語先修課程,這違反了相關法律。而李辯稱,他修讀的先修課程全都是網課形式,並不需要獲得學生簽證。

簽證官則認為,這個先修課程必須在李入境後的6個月內完成,至於授課形式是面授還是網課則無關緊要。為此﹐簽證官還引用類似的舊案作為例證,舊案中的申訴人,就是因為先修的ESL課程超出簽證期而被拒學生簽證。

但受理申訴的聯邦法院法官認為,簽證官駁回李的理由,完全屬於事後才補上的資料﹐而且簽證官所引證的舊案,並沒有說明那個ESL課程是面授還是網課,哪怕是簡短的說明都沒有。更重要的是,舊案中申訴人被拒,主要還是因為申訴人從事了非法的學習。

而簽證官不恰當地引用舊案,反突顯出他的決定不合理,缺乏內部連貫和合理的分析鏈。

最後聯邦法院的法官判決稱,批准李要求司法覆核的申請,擱置簽證官的決定,將此申請發還,安排另一名簽證官重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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