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識唔識:7港島區議員宣誓無效
【明報專訊】■填充題
《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5月21日正式刊憲生效,規定區議員納入「公職人員」之列,並須依法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宣誓安排引發260名區議員辭職,多區主席位置懸空。政府9月公布區議員宣誓安排及陸續安排各區議員宣誓。以下新聞大事,你識唔識?
特首林鄭月娥2021年9月公布區議員宣誓安排,表示會將現任211名區議員分成4批宣誓,首批宣誓於9月10日舉行,先由24名港島區議員開始,他們分別來自中西區、灣仔區、【1.________】及南區。當中17人獲裁定宣誓有效,7人接獲當局信件,要求進一步提交資料。政府9月15日宣布包括涉及初選案的灣仔區議會主席楊雪盈等7人宣誓無效,必須離任。
政府新聞稿引用《宣誓及聲明條例》第21條稱,如任何人拒絕或【2.________】宣誓,「該人若已就任,則必須離任」。宣布取消資格(DQ)的信中列明各人失去議席是「【3.________】」。據悉,這意味政府不會向被DQ的議員追討薪津。
據了解,政府的DQ理據包括指有關人物「作出損害或傾向損害【4.《________》】中以特首為主導的【5.________】秩序的行為」,包括以非法手段強迫或威嚇特首改變政策、議案、無差別反對特區政府提出議案,並意圖要脅政府等。
被DQ的黎梓欣回覆《明報》稱,早前覆函政府時表明初選旨在諮詢民意,無目的影響政府施政,但依然被DQ,她形容是預料之中。另一被DQ的梁柏堅稱,回應提問後政府官員無回應申述,只稱不信納。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前助理教授鍾劍華認為政府明顯已有「黑名單」,去信區議員要求提交資料只為「過場」,以免在法庭上被指無給予解釋機會。
●知識增益
公務員宣誓
《港區國安法》列明任公職者要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繼新入職及現職公務員須宣誓或簽署效忠聲明後,公務員事務局2021年5月向各政策局及部門發通知,要求於2020年7月1日或之後,按非公務員聘用條款聘用的政府僱員,須在發信後3星期內簽妥聲明,拒簽者或被終止聘用。
公務員事務局長聶德權2021年7月表示,17萬名現職公務員已宣誓及簽署聲明,有129名公務員拒絕簽署聲明,按機制安排離職。公務員事務局9月中表示,129人中16人是紀律部隊職系人員,絕大部分人已完成程序離開政府。非公務員的全職或兼職政府僱員,則分別有149人及約380人拒簽聲明。
聶德權9月20日說,政府正研究要求公營及法定機構員工宣誓,由政務司長李家超統籌,暫沒有時間表,適當時間會公布。至於政府各類基金申請人須否宣誓,聶說會「一併睇睇」。中小企聯會永遠榮譽主席劉達邦認為,若要求申請政府基金者宣誓,難以界定他們是否愛國,也會影響外資在港經商意欲,影響營商環境。被問資助學校教師宣誓安排,教育局長楊潤雄表示政府正考慮公務員以外,其他諮詢組織或法定機構的宣誓安排,相信稍後會有公布。
[智學公民 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