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尺牘:社會服務團招募團員(啟事)
【明報專訊】助為樂社會服務團招募幹事及團員啟事
本團(助為樂社會服務團)於校內成立至今五十載,宗旨為服務社群,助人為樂,服務活動主要包括探訪社福機構(如安老院、孤兒院、匡智中心等)、清潔郊野、慈善義賣等。欣逢我校金禧年慶[1],現廣招幹事及團員,以擴大服務範圍,為社區提供更多元化服務。招募詳情如下:
幹事:中四或以上有志服務社群的同學,有領導及籌劃活動經驗者更佳。
團員:級別不限,有志服務人群的同學即可申請。
申請方法:填妥置於本校圖書館/本團網上專頁(進入本校校網即可見到連結)簡單表格,並於十月一日前交回(圖書館收集箱/網上專頁)。經約見面談後會個別通知結果,成功入團同學將授予團章,正式成為團員。
合格團員每年均獲發年度證書,表現優異者益獲頒獎嘉許。其他有關本團歷史、活動、團員職責及福利等,詳見本團網上專頁。
有關招募事宜,如有疑問,可課餘直接聯絡本團副團長何祺好(五甲班)或顧問老師羅大愛主任。服務為本,助人為樂;團結力量,共襄善舉,懇請各位同學踴躍支持。
助為樂社會服務團團長
左千樂 謹啟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字詞錦囊(圖)
欣逢 - 高興遇上
廣招 - 廣泛招募
益獲 - 更會獲得
共襄善舉 - 一起完成行善的舉動
◆注釋
[1] 金禧年慶:五十周年祝慶
◆段意與作法(圖)
第一部分:
第一段,交代社團歷史、宗旨、背景、活動及招募原因等。
第二部分:
第二至四段。招募詳情:入團條件及申請方法。
第三部分:
第五、六段。提供服務團其他資料及查詢方法,並呼籲支持。
●實用小貼士
•「啟」事勿多「口」,「事」、「示」要分清:
「啟事」的「啟」字之下切勿再加「口」字,否則便成錯字。「啟事」的「事」亦不可寫作「示」;「啟示」指使人有所領悟的啟發與指示
•毋須上款、啟告語:
標題後寫正文,毋須上款(如「全體同學」)、啟告語(如「敬啟者」)
•毋須結束語、祝頌語:
正文後寫署名,毋須結束語(如「此致XX」)、祝頌語(如「祝身體健康」)
■袁漢基:中學中文科教科書作者,曾任中學中文科主任,現任香港中文大學香港教育研究所優質學校改進計劃學校發展主任。
文:袁漢基
[語文同樂 第52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