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有案在身 明年DSE不奢望升大學
【明報專訊】不少學生在反修例運動被起訴和定罪,他們有案在身,如何繼續學業?現年20歲的中學生Edward(化名)因非法集結案判入勞教中心,錯過逾半年課程。他說對明年的文憑試沒有信心,不敢奢望入大學,亦不敢規劃未來,因為身上還有其他未起訴的案件,不排除有一日要回到牆內。
稱有「手足」被中學令退學
教育局長楊潤雄早前接受傳媒訪問稱,有四成反修例被捕人是學生,反映教育有需要改善,又稱入獄的學生出獄後原則上可返回原校就讀,但需視乎個人意願及前路去向。惟Edward結識一名同期服刑的示威案「手足」,對方先後還押和服刑一年多,被中學要求退學後,出獄後改讀其他專上院校。Edward雖獲母校保留學籍,但重返校園後,進度大大落後,唯有向同學借閱筆記,改以升讀高級文憑為目標應試。
街頭運動最熾熱時,Edward多次被捕,已經熟悉既定程序,「拘捕、錄口供、去羈留室、見值日官、落臭格,然後等律政司回覆。如果檢控就第二日上庭,不檢控就等文件,打電話找家人保釋」。他說一旦再被起訴,很大可能回到獄中,屆時未必判入少年犯適用的「3C」院所(更生中心、勞教中心及教導所),而是成人監房。
「很多人都承受類似的事,我不覺得自己與眾不同,反正煮到來就食。」脫下社運少年犯身分,Edward志願是做體育教師,「如果我再坐監,這個夢想很難實現。」
石牆花:坐監失學籍 違教育理想
囚權組織石牆花創辦人邵家臻表示,部分大學政策較寬容,批准因案服刑的學生休學,至於中學生因社運案失去學籍,似乎有學校違背了教育理想,「懲教都有『教』字,坐監都可以讀大學,校方憑什麼懲罰學生?」他提到,少年犯從「3C」獲釋後要守監管令,但懲教署不會提供學業和工作支援,幫少年重投社會,主要依靠民間協助。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