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疫苗證明規定 警方表明不處理
【明報專訊】安省公布疫苗證明政策之後﹐對不肯出示接種證明或沒有證明卻要硬闖的人,警察表明他不會作出處理,除非事件中有人的安全受到威脅。
安省警察總長協會稱﹐警方不會參與日常的有關疫苗證明的檢查。執法部門在這項新規定下的責任﹐是保護安省居民的和平與安全。
安省總檢察長辦公室表示﹐疫苗證明落實過程中﹐公眾如果感到人身安全受威脅﹐需要警察支持﹐應立刻撥打911。
省長福特前天表示﹐未來附例執法人員將負責執行這個新規定,但初期是以教育和警告為主。
這個階段,據說會由勞工廳的督察負責。
多倫多市政府發言人表示﹐市府將研究省府有關法規的詳細內容﹐弄清楚市府附例執法人員在9月22日第一期疫苗證明計劃落實時,需要履行什麼職責。所以他表示﹐現時沒法回答如何執法的問題。
目前疫苗證明規定,不遵守規則的人,罰款情況和「安省重開法」相似﹐也就是個人750元﹐公司1,000元。
疫情以來﹐各種規定出台之後﹐通常最先都是教育和警告﹐比如戴口罩和保持距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