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勇邦:倘學校沒切實執行 指引再仔細亦沒用
【明報專訊】中四男學生前年上體育課猝死,校方在死因庭承認沒跟從教育局指引,派發體育課家長同意書。根據教局指引,學校在學年初須向家長派發多份函件,以了解學生病歷及是否適合上體育課等。體育科出身的資小校長會名譽主席張勇邦稱,其校每年檢視學生病歷,並跟進申報患病學童情G,了解何事能做或不可做。他認為學校若依照局方指引行事,對學校及學生而言都安全;若學校沒落實指引,當局將指引寫得再仔細都沒用。
根據教育局《香港學校體育學習領域安全指引》,學校在學年開始時應就學生上體育課致函家長,包括提醒他們倘子女因健康理由申豁免上體育課,須呈交醫生證明書;學校應要求家長向學校報告子女病歷,惟指引列明「純屬自願性質」(見左圖)。局方在指引提供函件範本,指引最近一次更新為2018年12月,即涉事中四男學生去世前。
稱學校依賴家長申報病歷 一般「寧可信其有」
小學校長張勇邦稱,其校每年按指引致函家長,了解學生健康及是否適宜上體育課。他說,學校會逐份檢視學生病歷,若有家長申報子女患病,學校會多做一步了解學生病情。他說,班主任、體育教師及訓導主任會得悉學生病G,至於需否更多教職員知道哪些學生患病以提供特別照顧,張說資料涉學生私隱,不接觸相關學生的教師未必需了解。
張稱,學校依賴家長申報,而普遍小學家長緊張子女情G,「驚出事」,一般如實申報。他說倘學生久病後重新返校,校方會為學生開個案會議,根據家長提供資料檢視學生能否上體育課、可否自行上落樓層等。他又說,有時學生本來可上體育課,但家長突稱不適合上課,學校「寧可信其有」,謹慎起見暫停該學生上體育課,並跟進情G。
不認同派員監督學校 張:做法太微觀
教育局分區官員曾在死因庭指出,若發現學校無跟指引,會勸喻及發信提醒。被問到局方人員有否到學校檢視指引執行情G,張稱礙於人手及時間,相信當局「肯定不會每年逐間學校去睇」,但他認為局方既然發出指引,學校應跟從行事。他稱若局方要監督學校有否執行每份指引,或有否向學生派發每項局方提供文件,做法太微觀,他並不認同。
張勇邦是教育界選委候選人,同一界別還有另外13名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