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指教師擁吻涉非禮 辯方:不支持「反修例」遭誣衊
【明報專訊】一名年輕中學男教師被指在2019年先後於住所和學校堙A親吻及擁抱13歲的男學生,他否認非禮和普通襲擊兩罪,案件昨在粉嶺裁判法院開審。事主供稱,被告前年邀請他到其家中慶祝生日,其間從後環抱及兩度親吻他,聲稱這是「好朋友的證明」。辯方盤問時指,被告因呼籲學生不要參與反修例示威,遭支持運動的事主誣衊,事主承認他支持運動,但否認誣衊,又指被告「都係支持呢個運動」。
被告黃福榮(28歲)報稱教師,他被控於2019年4月13日,在其沙田住所內非禮男生X;以及同年10月某日,在九龍一間中學內襲擊X。
男生反駁:被告也支持反修例運動
庭上播放X與警方的錄影會面,X表示2018年10月開始認識被告,因被告是他的中史科老師,自此被告經常發信息給他聊天,又相約他一同放學,兩人乘坐港鐵時,被告曾拖他的手,並將手放在他的大腿上。
X憶述,被告於2019年4月13日邀請他到其家慶祝生日,兩人切蛋糕慶祝後,X在廚房清洗餐具,被告突然從後擁抱他,並說「如果你係女仔一定追你」,X感驚恐不敢反抗。其後被告又先後兩度親吻他,聲稱這是「好朋友的證明」,被告吻完後說「你要再訓練下錫鴽犍屆v。
同年10月,當時X已封鎖被告的電話及社交平台帳戶,被告多次要求與X見面,但X沒有理會。某天上課日,被告主動找X並帶他到宗教室傾談,被告要求X與他對望一分鐘,X拒絕並起身離開,但被告捉住X的手腕,表示希望兩人可做回朋友,其後突然面對面擁抱X,問X:「你係咪鍾意我?」X沒回應便離開。
指男教師稱「如你是女仔一定追你」
兩次親吻是「好友的證明」
直至2020年1月,X將事件告訴兩名女同學W和Z,W和Z遂在網上的「學校Secrets 」公開事件,X亦將事件告訴家人,最終由母親與校方商討後報警。
辯方在盤問時指,2019年夏天香港正值社會動盪之際,X、 W和Z三人都支持反修例運動,而且X在同年10月因中五生曾志健被警員槍傷一事而感到不開心,對此X均承認。
辯方又指,被告曾呼籲所有學生不要參與示威活動,而因為被告和X的信念相反,故X才會聯同信念相似的同學,在事隔9個月後捏造故事誣衊被告,對此X則否認,並稱「佢(被告)都係支持呢個運動」,又指自己尊重不同意見的人,不會因政見而誣衊他人。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FLCC34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