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姦女兒案教改口供 父母等4親屬罪成
【明報專訊】少女約4年前疑遭父親強姦及非禮,案件開審前被母親帶往深圳。少女返港後,親屬涉提議和利誘她幫助父親,她遂在庭上改稱性侵一事純屬虛構,令父親罪脫。少女的父母等5名親屬,分別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及「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名,早前於高等法院受審。陪審團退庭商議一晚,約12個小時後,昨一致裁定其中4人罪成,須還押候判;唯一罪脫是少女的祖父,當庭釋放。
串謀妨礙司法 僅祖父脫罪
罪成的4人為少女X的父親(44歲)、母親(42歲)、祖母(67歲)及叔叔(39歲),分別報稱無業、家庭主婦、保安員及任職室內設計;罪脫的被告是X的祖父(65歲),其代表大律師提出訟費申請獲批。
X的父親、叔叔及祖父母同被控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陪審團一致裁定3人罪成。X的父母另被控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名,陪審團一致裁定二人罪成。X父聞訊時激動搖頭。
事主父親叔叔有案底
控方透露X父有管有侵權物品的案底,X的叔叔曾干犯傷人罪。法官將案件押後至本周五聽取求情,下周一判刑。
X早前作供表示,她原本於2018年10月就強姦案出庭作供,不料被母親帶往深圳,所以缺席聆訊。後來X與母親回港,祖父母和叔父多次給予現金,叫X上庭時不要說真話。其中叔父曾叫她出庭時「孎岫陷X濃就化幾濃……玩串個party佢」,令法官對其印象差,不相信其證供,幫助X父脫罪。
庭上播放荔枝角收押所的探訪片段,顯示X父曾向X母表明「唔好返薄v。當天下午,X母便帶X前往深圳,令X缺席審訊。
【案件編號:HCCC12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