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日後叫「光時」 相當可能構成煽動分裂
【明報專訊】坊間對常出現於遊行示威的「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有不同解讀,昨日法庭在唐英傑案裁決,認為口號可帶有分裂國家的意思。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認為,日後如有市民公開呼叫「光時」口號或展示光時標語,「有相當可能構成煽動分裂國家」。
湯家驊:若叫此口號被捕 與人無尤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相信,經過本案裁決後,絕大部分港人都應明白「光時」口號帶有分裂國家的意思,若日後市民在公開場合呼叫此口號,招惹國安法嫌疑而被捕或被控,「這個真是與人無尤,得不到社會同情」。
被問到如有市民穿上印有「光時」標語的衣服外出,會否構成煽動他人分裂國家,陳弘毅認為根據本案裁決,日後任何人只要公開展示上述標語,已會有法律風險,可能會被控。
至於市民在家中張貼「光時」標語或海報,會否構成煽動他人分裂國家,陳弘毅強調重點是有否煽動他人或公眾分裂國家,如市民僅在私人地方擺設物品,並非想向他人傳遞信息,「似乎不會涉及這些刑事罪行」。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