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最高法院長偕大臣 檢視英法官在港任職協議
【明報專訊】身兼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的英國最高法院長韋彥德(圖),於去年7月《港區國安法》生效時曾稱當中很多條文值得關注,又說會視乎法官能否保持獨立,決定是否繼續出任終院非常任法官。英國《泰晤士報》昨報道,韋彥德將在短期內決定是否繼續擔任。英國最高法院回覆本報查詢稱,韋彥德一直密切監察香港事態發展,包括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更改香港的選舉安排,並與外相藍韜文及司法大臣白樂彬因應上述發展正檢視英國法官在港任職協議的執行情况。
泰晤士報:韋彥德短期定辭任否
《泰晤士報》報道引述當地高層人士(senior figures)稱,英國可透過撤回在港擔任法官的英國法官,抗議北京改變香港選舉制度。本港司法機構昨回覆本報查詢稱,現時終審法院共有14名來自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的非常任法官,其中10人來自英國(包括韋彥德)、3人來自澳洲、1人來自加拿大。司法機構表示,沒有來自英國非常任法官的辭職個案。
英國最高法院則回覆本報查詢稱,韋彥德一直密切監察香港事態發展,包括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批准更改香港的選舉安排,韋彥德並一直與外相藍韜文及司法大臣白樂彬保持密切聯繫,以及與他們一起因應上述發展正審視自1997年以來英國法官任職協議的執行情况,最高法院冀適時再補充。
行政長官去年接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議,將韋彥德的任期延續3年,至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