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村屋檢33瀕危鸚鵡 持牌雀商被捕
【明報專訊】有持牌雀商被指在大埔一間村屋大量繁殖屬瀕危物種的鸚鵡出售,有客人購買後向傳媒投訴鸚鵡很快去世。警方聯同漁護署昨傍晚在大埔林村新屋仔村一間村屋拘捕一對夫婦,檢走60隻鸚鵡,其中33隻屬瀕危物種。
警檢60鸚鵡 逾半瀕危全未領牌
警方表示收到漁護署轉介,昨聯同該署執法,在該村屋內拘捕兩名戶主,包括46歲男子及44歲女子,涉嫌管有瀕危物種,二人皆姓陳,為夫婦,並在單位內檢獲60隻鸚鵡,包括20隻屬《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下稱《條例》)附錄I的鸚鵡,包括非洲灰鸚鵡、緋紅金剛鸚鵡及大綠金剛鸚鵡,以及13隻附錄II的鸚鵡,包括藍黃金剛鸚鵡、紅肩金剛鸚鵡、太陽錐尾鸚鵡、鷹頭鸚鵡、白腹凱克及黑頭凱克,以及一些雛鸚,全部未領牌照,交漁農署處理。另屋內有10多隻領有牌照、合法持有的鸚鵡未被檢走。
鄰居稱叫聲滋擾 警查是否繁殖出售
大埔警區動物罪案警察專隊督察包亦煒稱,該村屋3層高,夫婦和家人居於地下,樓上兩層為飼養鸚鵡的地方,衛生情G可以接受。警方正調查涉事瀕危鸚鵡來源、是否有人在該處繁殖,以及有否出售。現場所見,該村屋每層約700平方呎,屋前有花園,內有一個大型鳥籠及一個魚池。附近鄰居稱,該屋經常傳出鸚鵡叫聲,十分滋擾。
漁護署:涉事售賣商兩年育17灰鸚鵡
漁護署表示,本港有33個售賣玩賞雀鳥的持牌動物售賣商,包括涉事售賣商,根據紀錄,該售賣商過去兩年共繁育了17隻灰鸚鵡。根據《條例》,管有灰鸚鵡作商業用途,必須預先向該署申領瀕危物種管有許可證。
根據《條例》,在未獲許可證或豁免下,在本港進口、出口、再出口及管有在《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內的動物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