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押58小時未知能否保釋 辯方要求梳洗
【明報專訊】47名被告由周日被正式起訴開始,至昨晚10時35分仍未能知道自己能否保釋外出,有大律師在庭上表示,各被告一直未有機會梳洗更衣,涉及衛生問題。法庭最終將案件押後至今午12時再訊,以讓被告先在收押所內梳洗。
今中午開庭 讓被告梳洗
案件至昨晚已審理約18小時,仍有8名被告未就保釋申請陳辭,需押後至今午再處理。由各被告周日(2月28日)下午2時向警署報到開始,他們已被羈押逾58小時。
昨日聆訊接近結束時,辯方大律師張耀良表示,有被告向家屬反映,被告自周日被羈押後已沒洗澡和更衣,希望法庭容許被告家屬將替換衣物交予懲教署,再轉交被告。總裁判官蘇惠德稱懲教署有相關程序處理,「因為如果有屭けo生驉A佢]要負責」,故家屬提出的做法有難度。
另一辯方大律師查錫我表示,自己曾任職懲教署,同意衣物交接的安排確有難度,惟希望法庭給予被告梳洗時間。另外,有其他辯方大律師提出暫時讓被告保釋,「當放個break」,讓他們在廁所更衣。雙方討論一段時間後,蘇官最終押後至今日中午再訊,被告繼續交由懲教署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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