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提堂兩日未完 學者:冗長不公 大狀稱分拆可免折磨 司法機構:同案須一官審
【明報專訊】47名民主派因「35+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前日提堂,法庭一次過審理眾被告的保釋申請,「馬拉松式」審訊至昨晚仍未結束,今日繼續,即持續至少3天。首天聆訊由朝早到昨凌晨2時許,審理近14小時,其間有被告不適暈倒;案件昨再繼續審理逾10小時,救護車數度進出法院將不適的被告送入院。港大法律學院公法講座教授陳文敏批評,如此冗長的審訊對控辯雙方都不公平,違反了公平審訊原則,突顯案件處理手法荒謬。曾任暫委裁判官的大律師郭憬憲表示,以往控方會將涉案者眾多的案件分拆處理,安排不同日子、法院審訊,完全可以避免「折磨」被告。
司法機構:時間受人數複雜程度影響
本報向律政司、警方及司法機構查詢提堂安排,包括47名被告為何不分開法庭審訊、未完成調查便落案起訴等,律政司及警方回覆稱,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宜作任何評論。司法機構回覆稱,由於所有被告於同一宗案件被起訴,按程序必須由同一名裁判官審理;刑事案件聆訊時間長短受多方因素影響,包括性質、被告人數和複雜程度等;有關審訊轉播安排,由於是在法庭得知新案件後短時間內作出,承認或有所不足,聽了使用者的意見已作出多次技術調整。
首天至凌晨有人暈倒後休庭
有被告清晨返收押所 數小時後再上庭
47人的保釋聆訊前日開庭,總裁判官蘇惠德徹夜審理至昨凌晨2時半,歷時近14小時。梁國雄、林景楠等4名被告不適送院,灣仔區議會主席楊雪盈更一度在庭上暈倒,由救護車送院(見另稿)。昨凌晨散庭後,被告分批被送離法院繼續還押,部分被送往荔枝角收押所,最後一輛囚車於昨清晨6時40分才到達,但不足5小時後又要押返法院續審。被告之一、港大法律系前副教授戴耀廷更於昨早8時許離開收押所,前往高等法院就佔中九子案上訴應訊(詳見A8)。
昨日聆訊期間,不少被告狀甚疲憊,有人倚蚗蟛壑J睡。有代表律師稱,被告只有1至2小時休息,提醒法庭留意案件管理。蘇官承諾類似情G不會再發生,昨有安排用膳時間。到了昨晚,被告何啟明、林景楠亦不適送院。
郭憬憲:曾有涉百多人案容分拆擔保
曾任暫委裁判官的大律師郭憬憲表示,律政司曾處理涉及百多人的三合會案件,當時為免造成延誤,控方會將眾被告的案件分拆處理,甚至容許被告先擔保,再安排不同日子和裁判法院審訊。他認為,裁判法院仍有其他裁判官為國安法的指定法官,法庭大可下令將案件分拆處理,「(被告)torture(受折磨)多日,其實完全可以manageable(處理到),可以避免」。
陳文敏:冗長審訊突顯「特委制度」荒謬
港大法律學院公法講座教授陳文敏批評,如此冗長的審訊對控辯雙方都不公平,違反了公平審訊原則,認為這情G部分歸因於國安法案件只能由特委法官處理,這突顯特委法官制度的荒謬之處。對於控方前日申請押後案件以待警方調查,他批評是另一「荒謬」,認為若沒有充足證據便落案起訴,而目的若只為令各被告不能保釋,便可能屬於濫用權力,情G極不理想,會讓本港法律制度淪為國際笑柄。他質疑這次提堂已如此,他日正審時如何處理大量被告。他認為案件可由多名法官協助處理,又質疑需否同一時間落案檢控多人。
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戴啟思認為,上述安排對各方造成不必要的負擔和壓力,認為法庭可以分批處理保釋聆訊。他亦質疑為何警方要求被告提早在2月28日報到(原本是4月8日),但控方在聆訊中卻申請押後案件。他稱一般而言,落案起訴代表控方已準備好審訊。
湯家驊:同一官審避免判決矛盾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上述程序沒有造成不公,由同一法官處理保釋聆訊可避免判決矛盾,而檢控亦需盡快處理,以免讓被告聞風而逃。
香港人權監察發言人葉寬柔表示,法院馬拉松式審理案件,符合要從速處理的人權要求,但她說,警方是有計劃拘捕及檢控,律政司及法庭理應有更好安排,例如安排小休、放飯等,給被捕者基本人權,而被捕者及其律師在「疲勞轟炸」下,亦未能好好抗辯,她形容現時做法「非常不理想」。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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