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房染疫 孕婦暫離避檢疫終確診 5天傳染期兩到伊院覆診 防護中心:或法律行動
【明報專訊】第四波新冠病毒疫情仍未遏止,再有確診者被揭瞞報接觸史。最新涉及居於新填地街159號劏房的確診者,隱瞞劏房內同住者資料以避開檢疫,並着懷孕26周的非港人家屬外出數小時,待其他人送往檢疫後返回單位。孕婦於傳染期在社區暴露的5天內,兩度到伊利沙伯醫院覆診,至出現低燒、發冷、失去味覺到廣華醫院求醫,始披露同住家人染疫,她檢測後呈陽性,且病毒量高。衛生防護中心指孕婦沒提供瞞報原因,當局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
3宗印尼輸入 6宗源頭不明
本港昨增27宗確診,包括3宗輸入,全部由印尼抵港,其中一人為第19日的樣本檢測陽性。其他本地或相關個案中,源頭不明有6宗佔25%,當中涉及酒店餅房廚師、外傭、退休人士、機場洗手間清潔工、銷售員,以及無業或退休人士。
衛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昨表示,一名在1月31日公布確診、居於新填地街159號的患者,接受當局接觸追蹤時,「可能刻意沒有告訴我們」,其懷孕26周的非港人家屬居於同一劏房內。當局於1月30日安排劏房內其餘9名密切接觸者檢疫,該確診者着孕婦離開單位數小時,待其他人檢疫後返回單位居住。
上月檢測陰性 5日確診病毒量高
孕婦30日接受強制檢測呈陰性,2月1日到伊利沙伯醫院覆診,兩日後病發,4日再到伊院覆診。孕婦於5日出現低燒、發冷及失去味覺,到廣華醫院急症室求醫,當時始透露家人確診,隨即入住隔離病房,其後確診。
孕婦病毒量高,病毒數值為19,昨情况穩定。醫管局指出,孕婦在伊院覆診時全程戴口罩、沒有飲食或喝水,沒醫護或病人列密切接觸者。當局已於兩間醫院相關範圍清潔消毒。
翻查資料,1月31日公布的確診者中,只有一人居住新填地街159號,為31歲的非港人男子(第10435宗),他在1月29日病發,曾到重慶大廈。
張竹君指出,該大廈合共兩單位現確診個案,穩妥起見會安排第二次強檢。她說當局會繼續調查孕婦個案,若涉及刻意隱瞞,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據第599D章,一經定罪可處1萬元罰款和監禁半年。
被問到孕婦行蹤,張表示,孕婦稱除了覆診其餘時間留在單位內,2月1日或之後的行程傳染風險較高,如找到密切接觸者,當局會安排檢疫。至於瞞報原因,張稱孕婦沒有提供。
梁子超倡送檢後再返劏房檢查
呼吸系統科專科醫生梁子超建議,當局將劏房等高危場所的密切接觸者送檢疫後,可再派員上門檢查,避免走漏密切接觸者,追蹤個案時亦要告知確診者瞞報資料的法律責任。他呼籲患者勿瞞報資料,否則會影響抗疫。
張竹君稱,未正式踏入農曆新年,已出現不少逾20人的生日會等聚會,當中衍生一些確診個案。她建議市民在人流較少的時段購買年花,並注意手部衛生。
另有內地抵港確診 同屋4染疫
此外,昨確診的一名35歲女患者日前由內地抵港,她沒有病徵,居於東涌映灣園悅濤軒3期9座,上址亦有一名3歲男童和一名72歲男子昨確診,均被列為「與本地個案有流行病學關連」。翻查資料,同地址的一名39歲商務豁免檢疫男子本月初確診,他上月底由深圳抵港,7天後病發,當局暫列為「本地個案」。
明報記者
(疫情第四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