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家只准一人進超市購物 法例無限制但違限距會罰
傳言滿天飛 省議員籲向市府查詢
【明報專訊】由於一些超市貼出「一個家庭只限一人進店」的告示,又有人因在超市內未能保持社交距離而被票控罰款,故近日市面有傳言說,政府規定每戶人只准一人到超市購物,否則會被罰款。
約克區公共衛生局回應本報提問表示﹕「根據安省重開條令下的第82/20條款﹐對家庭購物時進入購物場所的家庭人數,法例沒有限制﹐但是任何商業單位都必須有防疫安全計劃(COVID-19 Safety Plans)﹐其中包括限制室內購物人數、執行保持社交距離規定以及對購物場所衛生消毒等。」
省議員彭錦威說,從省府開始實施「居家令」(Stay-at-Home)以來,各種流言不斷。有的說警察看見車內超過一名乘客就要罰錢;有的說一家人只能派出一人去購物,如果被警察發現有2人同行,即便是夫妻或父母與子女,也都要罰款。這樣的說法數不勝數。
「作為省議員,我可以負責任地說,省府從未推出過這樣的規例,更沒有派人去這樣執法。」如有疑問,應向當地市政府和公共衛生部門查詢。
一間華人超市的負責人說,他沒聽過政府有這規定,他的超市內,兩夫婦、兩父子是可以共推一輛購物車兼並肩而行。政府規定他的超市內顧客人數不能超過一百人,而執法人員常來巡查。
執法人員來查時,他未見過執法人員向同屬一家人的顧客開告票說他們沒有保持社交距離,據他所知,若與其他互不相識的顧客距離太接近,則屬犯例,會接告票。
記者昨日先後到過位於士嘉堡的一間連鎖超市和一間華人超市﹐門外都有「一個家庭只限一人進店」規定。
位於麥高雲路夾芬治東路地區的一間Food Basics 連鎖超市﹐在入口處負責疏導和檢查消費者的一名女店員說﹕「我們規定一個家庭一次只能有一名成員進店﹐這不是店內自己的規定﹐是落實政府有關保持社交距離的防疫措施。」
有超市拒超過一人聯袂進入
這名女店員還說﹕「如果前來購物的家庭所有成員都想進入﹐我們採取一個一個放行方式﹐不允許同時進入。這個規定實施以來﹐消費者都比較配合﹐目前還沒有違反規定拒絕執行的情況發生。」
豐泰超市入口處則貼有「每個家庭僅一名成員負責採購」的中英文標示﹐超市一名負責人表示﹐推出此規定是為了確保購物場所保持社交距離。
根據安省政府第二次緊急狀態宣布的「在封城狀態下加強公共健康和工作場所安全措施」條令﹐對零售商號(Retailers)防疫作了具體而嚴格的規定。
規定說﹐超市、便利店、室內農貿市場和其他銷售食品為主的零售商號﹐除允許經營路邊取貨和送貨業務外﹐如果打開室內經營必須做到以下兩點﹕
第一﹐確保商業設施範圍內人與人之間必須保持最少兩米的物理距離﹐且遵守戴口罩的規定﹔
第二﹐商業設施範圍內任何對公眾開放的空間即購物場所的人數不能超過其標準容納人數的50%。
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家庭購物時家庭成員之間也必須保持兩米的社交距離﹐且執行戴口罩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