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署3年揭25宗疫苗存放不善 溫度不當可致失效 有私醫為新冠疫苗換雪櫃
【明報專訊】港府計劃下月開始為市民接種新型冠狀病毒疫苗,而儲存溫度若持續不當,可致疫苗失效,但不是每間診所都有全天候監測溫度的藥物雪櫃,衛生署在過去3年便發現25個服務提供者需換雪櫃或改善疫苗存放。食衛局無正面回應下月疫苗接種會否要求用藥物雪櫃,僅稱會解釋儲存要求。有擬參與計劃的私家醫生近日自行買藥物雪櫃,另有醫生說若被要求用藥物雪櫃就不能參加。
明報記者 朱韻斐
一直倡議業界轉用藥物雪櫃的醫院藥劑師學會會長崔俊明表示,疫苗一般需貯於2℃至8℃,否則會失效。港府已採購BioNTech的mRNA疫苗需存於-70℃的雪櫃,解凍後放在2℃至8℃可存5日。崔俊明說,該疫苗在高於8℃下存放約半至1小時,會因有效成分分解而失效,料科興滅活疫苗在室溫約兩至數小時亦會失效。
藥劑師:若存不好 打鰽巧騕L打
崔俊明說:「你講到疫苗90%有效都好,如果儲存不好,功效全失,打鰽巧騕L打,會累死人。」且疫苗曾處於過高溫或過低溫,肉眼無法察覺,即無法得知是否因此失效,使用藥物雪櫃能減低疫苗曝露於不穩定溫度環境而失效的風險(另見稿)。
崔認為,要求全港機構於未來一兩個月、新冠疫苗接種前換藥物雪櫃有困難,但建議服務提供者為保障疫苗品質和提高市民信心,盡快轉用;在過渡期,若用家用雪櫃亦最少備有溫度監察儀,「全民打咁緊要的新冠疫苗是否應該將水平拉高?我]唔可以話萬一個雪櫃出事乜乜乜」。
就新冠疫苗接種計劃會否要求用藥物雪櫃,食衛局無正面回應,稱會與接種提供者解釋儲存要求,包括有效地維持穩定的雪櫃溫度;就對醫療機構或醫生的監察,會參考現行疫苗資助計劃。
衛生署現只是建議,而非強制業界用藥物雪櫃,靠抽查疫苗資助計劃服務提供者的資料監察。署方稱過去3年抽查近300個服務提供者的雪櫃溫度數據,當中25個在抽查後要依署方指示更換雪櫃,或經指導後改善疫苗存放狀G。
關注病人權益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認為,單靠巡查不能覆蓋所有服務提供者,總有漏網之魚,轉用藥物雪櫃能助預防儲存出問題。他認為即使港府無強制新冠疫苗接種提供者用藥物雪櫃,起碼要確保雪櫃安全和穩陣,亦要規定不能放其他物品如飯盒等。
家庭醫生關嘉美過去用家用雪櫃存放疫苗並放入溫度計,每天上下班以人手記錄溫度。她有意下月協助打新冠疫苗,她說過去未遇過雪櫃溫度超標,然而因現時全球新冠疫苗短缺,一旦有疫苗失效就會少了港人可接種,因此近日決定買藥物雪櫃。
家庭醫生林永和早兩三年前已換了藥物雪櫃,他說家用雪櫃打開得多溫度有偏差,藥物雪櫃溫度穩定,雪櫃不同位置溫度亦較均勻,加上有溫度紀錄和警示,用來放疫苗更安心。
家庭醫生鄭志文的診所則用家用雪櫃並配置溫度監察器,如超過2℃至8℃會有警示。他說,若新冠疫苗接種計劃只限有藥物雪櫃者加入,自己就不能參加。
蔡堅:一半業界無藥物雪櫃
醫學會會長蔡堅同意用藥物雪櫃較理想,亦估計港府未來想向這方向發展,現業界用家用和藥物雪櫃是「一半一半」,部分醫生少打疫苗、診所空間不足,無誘因配置藥物雪櫃。
(疫情第四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