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答問解「居家令」困惑
【明報專訊】為了消除省民對緊急情況下「居家令」的困惑,安省政府發布以下問答:
問:什麼被認為是必需品或必需旅行?
答:安省政府無法確定每個居民必需的物品和旅行,每個人都有自己獨特的情況和地區考慮。但是,我們提供了人們外出前應考慮的廣泛類別:購買食物,尋求醫療服務,藥物,運動或在家中無法完成的工作。
問:什麼是必需服務?
答:新的居家令沒有定義哪些工作是必需的,而是現在要求所有可在家工作的人都必須這樣做。
問:安省為什麼沒有定義誰可以或應該在家工作?
答:安省政府無法審查數千萬份工作說明,以確定誰可以在家工作。因此,我們依靠僱主的最佳判斷力和常識來確定誰可以這樣做。如果員工認為自己應該在家工作,可以聯繫勞工廳提出健康與安全投訴。
問:為什麼人們仍然可以5人一組聚集在戶外?
答:戶外聚會的上限是5人,是因為認識到有些人獨自生活,可能需他人的陪伴或身心健康支持。在外面聚會的任何人都應遵守社交距離措施,而我們現在強烈建議戴口罩。
問:人們可以外出做運動嗎?我可以去本區的操場或籃球場嗎?
答:可以,運動被認為是必需外出的原因之一。我們建議居民諮詢當區政府或公共衛生單位,以了解他們所在社區開放了哪些娛樂設施。
問:獨居的人還能與其他家庭交往嗎?
答:他們可以加入另一個家庭。這是為了支持他們的心理健康和福祉,並確保需要幫助的人能繼續獲得必需護理。
問:人們可以外出多長時間或每天可以外出的次數有限制嗎?
答:沒有,但我們要求安省居民因必須原因外出時,先做出最好的判斷。 居民應該限制往訪的商店數量,並儘可能減少出門在外的時間。
問:人們可以前往並逗留在他們的度假屋或次要住所嗎?
答:目前,我們要求人們留在家裡,僅出於必需原因才外出,其中可能包括次要住所的緊急維修。但為了配合全省範圍內的居家令,我們目前建議不要進行省內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