練錦鴻:逐客因口罩印訴求 無關顏色 稱免法庭成宣示場 昨續拒黃罩附字母者入庭
【明報專訊】前年9月14日的淘大廣場「私了」案昨在區域法院判刑,早前要求戴黃色口罩律師和市民離開法庭的法官練錦鴻,昨宣讀判刑理由時主動回應爭議,稱當日看到有人戴印有政治訴求字樣的口罩,他因不欲法庭成表達政治訴求的場所,或政治紛爭角力之地,故作有關要求,表明事件與口罩的顏色無關,他不會對相關顏色代表的政治理念和訴求作價值判斷。
庭內昨未見有人戴黃口罩,而案件開庭前練官已透過書記通知在場者,如有人戴黃色和附有英文字母口罩,法庭可提供其他口罩更換,若拒絕更換便需改到另一法庭,用視像直播方式旁聽。
司法機構昨回覆查詢稱,法官已就其指示在庭上解釋,司法機構不宜補充或評論,亦不評論個別個案,如接獲有關法官及司法人員行為投訴,會按既定機制處理。
戴黑色口罩的練錦鴻昨判刑時稱,明白有關訴求因香港政治和歷史等造成,但作為法律工作者只能就案情量刑,不考慮被告或他人政治取向。正因法庭處理的議題狹窄精確,不希望法庭成宣泄政見之地,令涉案議題被分散。練官稱事件無關口罩顏色,不會對相關顏色代表的理念和訴求作價值判斷,亦不會因政治或宗教理由拒絕市民旁聽,法庭對任何顏色、款式或服飾一視同仁。
前指現場拍攝者屬暴動 昨讚記者監察濫權
而練官早前稱案發影片中穿黃背心、持鏡頭的人阻擋受害人離開,「構成暴動鴾@部分」,他昨稱記者報道事實真相可防止當權者濫權、支持弱勢,甚至為法庭查出真相,不顧安危的專業精神對平衡社會運作發揮重要力量,新聞自由亦屬文明社會不可缺失的權利。
練官形容,數名身穿印有「記者」或「PRESS」字樣反光背心者攝錄涉案場面,雖無攻擊動作,但選擇在受害人和施襲者之間出現,又形容至少四五人圍成半圓,令兩名受害人去路被堵。他解釋,相信新聞工作者有專業操守,不會公然犯法或增加受害人離開的困難,「但畫面確有令人誤會之處」。
有人黃罩無印字 被要求換
據了解,當日戴黃口罩而被要求離場的人,有人口罩印有「五大訴求,缺一不可」英文簡寫「F.D.N.O.L」,他們當時坐公眾席最後排,與練官相距甚遠,亦有其他人的黃口罩沒印文字,被要求離庭或換另一顏色的口罩。反觀昨日同樣在區院審理的元朗「私了」案,以及涉機場非法集結案件,有旁聽者在庭內戴印有「F.D.N.O.L」字樣黃色口罩,法官姚勳智和郭啟安均沒要求離場。
【案件編號:DCCC153、453/20】
明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