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集結案 控方准聘英御用大狀 李柱銘等8人受審 高院:案件顯著影響集會權
【明報專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和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8人,被指組織及參與前年8月18日的維園流水式集會,案件下月16日在區域法院開審,將爭議控罪的合憲性。控方早前申請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加入檢控團隊,遭大律師公會反對,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昨日頒下判辭,認同案件對集會自由的權利有顯著影響,批准控方申請。
本案共有9名被告,依次為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梁耀忠、李柱銘、區諾軒,他們被控組織未經批准集結,以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區諾軒已表明認罪,其餘8人否認控罪。根據判辭,8名不認罪被告將聘用本地5名資深大律師及7名大律師辯護。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昨頒下判辭稱,辯方早前表示會就控罪的合憲性提出爭議:一、警方根據《公安條例》控告組織或參與和平遊行集會的行為,會否對和平集會權利構成不合比例的限制;二、警務處長根據《公安條例》反對舉行遊行的權力是否違憲,以及本案集會涉及批評警方,由警務處長處理活動申請,是否有利益衝突及偏頗;三、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能否舉行一個公平公開的聆訊。
控方:議題涉公眾利益 料上訴至終院
代表律政司的時任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早前透過書面陳辭稱,本案涉重要法律議題,與公眾利益有關,預計將上訴至終審法院,認為David Perry的經驗和專長將對本港法學發展提供顯著幫助。
稱議題不複雜 大律師公會反對無效
大律師公會一方則表示,本案的法律議題並不複雜,各被告亦沒委聘海外大律師代表,故反對申請。
潘官在判辭表示,本案需從整個集會申請的系統和操作層面探討相關爭議,當中涉及異常困難和複雜的議題,包括法庭應如何保障集會自由,以及令有關自由受法律規管,認為案件對集會自由的權利有顯著影響。潘官又稱,預計本案將涉及其他普通法國家,以至歐洲人權法院案例的討論,認為David Perry作為有關方面的專家,將為本案帶來幫助。
David Perry曾做許仕仁曾蔭權案主控
David Perry曾多次代表律政司出任矚目案件的檢控官,包括陳振聰偽造華懋集團已故主席龔如心遺囑案、美林證券高層簡崇諾遭妻子Nancy Kissel以落藥奶昔迷魂殺害的重審案、前政務司長許仕仁貪污案,以及前特首曾蔭權涉瀆職案。
【案件編號:HCMP2221/20】
明報記者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