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欺詐案 12?15向高院申保釋
【明報專訊】壹傳媒集團創辦人兼主席黎智英,與集團營運總裁周達權、行政總監黃偉強涉違反將軍澳工業h租約,向管理工業h的科技園隱瞞近1980萬元租金收入。案件前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黎智英的保釋申請被拒,還押候訊。律政司回覆查詢稱,黎將於本月15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
3名被告依次為黎智英(73歲)、周達權(63歲)、黃偉強(59歲),被控一項欺詐罪名,控罪指他們於2016年6月27日至今年5月22日間,向香港科技園公司隱瞞、沒有或曾經沒有在香港工業h公司(現為科技園公司)與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於1999年5月25日訂立的租契容許下,使用在將軍澳工業h駿盈街8號的處所或該處所的部分;以及向科技園虛假地表示,在該租契所容許下使用或曾經使用該處所或該處所部分;並意圖詐騙而誘使科技園有不作為或一連串的不作為。
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前日拒絕黎智英的保釋申請,批准周達權各以20萬元現金及人事擔保,黃偉強則以10萬元現金擔保,期間二人不准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及到警署報道。案件押後至明年4月16日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