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付款寧上庭 被控者:告票淪打壓工具
【明報專訊】警方屢被批評濫發限聚告票,今年4月21日、即7.21事發9個月當日,黃先生(化名)獨自在元朗買外賣時,被警方以違反「限聚令」票控,他堅稱當時只有自己一人,拒付定額罰款,案件現定於平安夜(24日)再上庭,黃稱「律師費可能多過2000元,都要抗辯到底」。黃先生認為,增加定額罰款金額最終只會淪為政治打壓工具,非作防疫之用。
警:至今發6995張 0.5%獲撤
警方回覆本報查詢表示,截至周四(3日),警方發出6995張違反限聚令的定額罰款通知書,共5478張已交罰款,警方接獲686宗要求撤回的申請,審視後撤回32張罰款通知書,比率近0.5%。警方表示撤回原因全為證據不足。
稱單獨買外賣時被罰
律師費或貴過罰款
黃先生表示,4月21日到元朗任義務急救員,當晚到一間食店等候外賣,他說當時附近沒衝突,警方驅散市民期間截查他,並發出告票,指稱他違反限聚令,他稱當時只有自己一個人,並向警方出示外賣發票,最終仍被警方票控。他說2000元罰款不是很大數目,「但(警察)亂咁告,條氣就唔順」,稱案件已過堂,本月24日再上庭聆訊。
另外,截至12月3日,警方發出違反「口罩令」的定額罰款通知書635張,其中621張涉及在公眾地方,14宗涉及在公共交通工具。
(疫情第四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