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生被控赴大陸求學充當共諜 獲刑1年
【明報專訊】台灣台北地院周二(27日)審結一宗共諜案,大陸暨南大學台灣校友會秘書長傅文齊、執行長李宛平,被指控受廣東省委台辦指示,在台發展組織,吸納台灣的立委、國會助理、現役或退役軍官。台北地院依發展組織未遂罪,判李有期徒刑1年;又依違法招生罪、業務登載不實罪判其有期徒刑7個月,可易科罰金。另外,傅文齊在該案審理期間棄保潛逃,目前仍在通緝中。
檢方起訴書指,2人在暨南大學求學期間,認識解放軍南京軍區聯絡辦情報員,2人於2009年至2012年間,按要求引介軍職人員、立委和立委助理等10多人,與廣東省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官員見面,企圖發展組織;他們又違法幫暨南大學在台灣招生。
檢方認為,傅文齊、李宛平引薦台人與中國情治機關人員會面,但他們接觸的軍官、立委均稱自己未被吸收,故以《國安法》發展組織未遂罪起訴2人,不過事後台北地院二度傳喚傅未果,官因此對傅發布通緝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