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女童如廁 前幼園總監囚3月
【明報專訊】幼稚園前男總監涉偷拍女童如廁,早前被裁定一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成,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3個月,獲准以2萬元現金保釋等候上訴。裁判官黃國輝判刑時表示,雖然涉事片段只約2秒,但被告違反誠信,加重案情的嚴重性。對於辯方求情稱被告拍攝女童私處「純粹意外」,黃官不接納說法,表示任何人在寓所洗手間放置鏡頭,應該預計會拍下別人如廁。
庭上透露,被告馬祖堯(38歲)於2018年11月被捕。因應終審法院對不誠實取用電腦罪頒下判辭,被告沒有即時被檢控,並於2019年5月獲無條件釋放,直至同年10月才被起訴。
辯方求情時表示控方檢控延誤,被告候審期間承受精神壓力,遭受沉重打擊。黃官表示律政司需時考慮控罪是否合適,本案的審訊亦因新冠病毒疫情延期,所以不構成減刑因素。
根據控罪,被告2014年8月至2018年11月期間某日,在油麻地一個單位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即用影像攝錄儀器拍攝女童小便並露出私處的影片。
【案件編號:KCCC262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