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172外賣平台投訴 升逾4倍
【明報專訊】疫情肆虐令不少人減少外膳,轉而留家用網上外賣點餐平台叫外賣。消委會今年首6個月接到有關網上外賣點餐平台的投訴按年升逾4倍,達172宗,已超去年全年總數的105宗。投訴主要涉及送餐延誤、漏單或無法派送,有投訴人選擇外賣自取但遲了10多分鐘取餐而被取消訂單,不獲退款。
自取遲到31分鐘 餐廳取消訂單
消委會指該投訴人在外賣點餐平台以141元訂購兩份晚餐,選擇自取,往取餐途中接獲平台信息指因逾時未取,訂單已被取消,投訴人抵達餐廳理論亦不果。該平台向消委會稱,網上訂餐條款訂明客戶可選擇自取時間,確認電郵亦顯示取餐時間,平台一般與供應商協定給客戶20分鐘作合理延誤,若逾時未取,訂單取消及不能退款,而根據紀錄,投訴人在預定取餐時間31分鐘後仍未領取。消委會轉述後,投訴人未要求繼續跟進。
另外,有投訴人點餐時在系統輸入所在地區是荃灣,但落單一個半小時後,接到送餐員來電稱餐廳位於葵芳,配送地址超出派送範圍,拒絕送餐;消委會介入後,投訴人獲全數退款及額外贈送積分。
亦有投訴人訂購13杯手搖飲品,以信用卡支付421元,後來發現送抵的飲品傾側及滲漏,外賣袋及杯身商標非原先下單品牌,部分杯身無商標,平台解釋是訂單品牌的副線,經消委會調停後,投訴人獲全數退款。
消委倡落單後截圖 留意取餐時限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傽ˋ竷~賣點餐平台營運商清楚披露重要條款,須確定客戶輸入完整送餐地址及聯絡資料,若有遺漏,應再三提醒客戶,亦提醒消費者細閱服務條款,落單後應「截圖」存檔,確認訂單前再三核對送餐地址,若自行取餐,要留意時限,未能趕及應盡快通知餐廳。
(消委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