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德權:公僕參加反政府集會必違規 無解釋「反政府」定義 工會斥收緊言論自由
【明報專訊】公務員事務局提出公務員宣誓安排,外界關注如違反宣誓誓言有何罰則,局長聶德權昨於立法會表示,要檢視需否加強紀律程序,又稱若參加「反政府示威集會」,必定違反公務員的政治中立、支持在任政府等要求,但未說「反政府」的定義。有公務員工會斥其說法是進一步收緊言論、表達自由。
局方早前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今年7月1日或以後入職的公務員,均須簽署文件確認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至於現職公務員,如晉升、轉職,或是首長級公務員、紀律部隊等,建議先宣誓或簽文件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
研加強紀律處理 執行更快
聶德權昨出席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稱,估計首批約有8萬名公務員宣誓。多名議員追問若公務員宣誓後違反誓言,局方會如何處理。聶德權稱要研究需否加強紀律處理機制,令執行時可更快捷、清晰,「不要好像(公務員)明明犯了例(守則),但很多各情况下,不能做到合適的紀律跟進行動」。
被問效忠特區抑或中港
聶:看不到有矛盾
公民黨譚文豪稱,人大就《基本法》104條釋法列明,宣誓需擁護中國及香港特區,質疑公務員效忠對象是特區抑或兩者皆是。聶德權稱,基本法104條所列需宣誓者並不包括公務員,但在一國兩制下香港同屬國家一部分,「不明白為何經常要將國家與香港利益,假設一定有矛盾」,稱看不到104條釋法中,效忠中國及香港有何矛盾。
稱下班亦受影響
勞聯潘兆平說,有公務員關注,若公餘時間參與政治遊行,或在訪問中批評政府,會如何處理;聶德權稱如有公務員身分,表達、參與集會時,言行不可與公務員身分產生衝突,或令人覺得有衝突、與政府對着幹,他稱如參加反政府示威集會,定違反公務員身分的政治中立、支持在任政府要求。
資訊科技界莫乃光質疑公私時間如何界定,聶德權稱「並不是上班時就有(公務員身分),下班就不受影響」。
本報向當局查詢如何定義「反政府示威集會」,舉例反對國安法集會或六四集會是否亦屬此限?當局回應稱,個別行為是否構成行為不當,須視乎每宗個案性質和情况,不能一概而論,政府會按既定程序處理或涉違規個案。
工會:不同意政策已違規?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主席梁籌庭認為,聶德權說法反映公務員不再存在「政治中立」,進一步收緊公務員言論、表達自由。他促請政府進一步交代,「如果公務員不同意政府的政策或者理念,這是否已經違規?」
新公務員工會回覆稱,近日公務員宣誓事宜令不少同事感憂慮,要求當局詳細解釋,公務員休班後的權利及自由會否受影響,以及公務員宣誓是否單方面更改現有晉升制度;希望政府能盡快安排與工會見面。
明報記者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