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潑液 國歌法惡臭下通過 21項修正全否決 下周五刊憲生效
【明報專訊】立法會以41票支持、1票反對下,三讀通過《國歌條例草案》。21項由民主派提出包括降低刑罰等的修正案全被否決。政府指《國歌法》將於下周五(12日)正式刊憲生效。議會陣線朱凱Y、陳志全會上潑臭味液體抗議,會議一度暫停4小時,其間消防和警方到場調查。會議其後轉房舉行,主席梁君彥直接邀請官員發言和投票表決,不容議員繼續就三讀發言。民主黨許智艂Y再潑臭味液體,會議在惡臭和民主派抗議聲下投票並通過草案。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壑T讀僅發言一分鐘,會議隨即三讀表決並通過《國歌法》。曾國懋|後見記者,稱有關法例「不會壓縮言論空間」,只要市民無公開蓄意侮辱國歌,就不用擔心墮法網。他說,政府會有宣傳,教育公眾尊重國歌,不要作出侮辱行為。國歌法列明觸犯貶損國歌者,一經定罪可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
民主派發表聲明批評立法會強行通過國歌法,強烈譴責梁君彥「淪為極權打手」、強行表決。民主派在三讀表決時離座抗議,未有按掣投票;僅熱血公民鄭松泰投下反對票。
建制指違權力及特權法 會後報警
梁君彥會後批評朱凱Y、陳志全和許智萰奶H,在會議上潑灑惡臭的不明物體,「這些滋擾行為極不負責任」。建制派質疑相關議員涉嫌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17(c)條,引起或參加任何擾亂,令立法會會議程序中斷。經民聯梁美芬、民建聯葛珮帆和周浩鼎、何君堯、工聯會陸頌雄5名建制派其後到警察總部報案。
國歌法由首讀到三讀通過歷時約一年半,法案委員會召開17次會議,審議超過50小時。昨日會議上,民主派先提出為六四事件默哀,梁君彥拒絕,惟泛民堅持站立默哀。
葛珮帆批評泛民無限上綱上線、販賣恐懼;陳志全表示,愛國不代表不可以批評、不代表不可以去面對過去的暗黑歷史。21項由民主派提出的修正案,包括減刑罰,及學習國歌作曲和填詞人生平等,全被否決。
朱凱Y和陳志全中午在會議上抗議,陳手持寫有「殺人政權 遺臭萬年」紙牌,及一瓶液體衝向主席台示威。陳稱,由於「保安阻我」,該瓶液體被打翻;朱凱Y說自己是潑有機肥料。議事廳隨即臭氣熏天,事件令會議暫停4小時,之後轉到另一樓層的會議室一開會;許智艀A潑臭味液體,但會議繼續並表決。
消防:未探測到毒氣 警:列求警調查
消防處消防區長(港島中)楊啟宏表示,現場發現兩個膠樽、昆蟲屍體和啡色液體,未有探測到有毒或可疑氣體。中區警區副指揮官廖珈奇表示,案件列作求警調查,警方現時仍在調查,若涉及刑事成分,會果斷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