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內地學者:無礙普通人正常權利表達
【明報專訊】中央出手以《基本法》附件三的形式立法,以「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多名內地港澳研究專家表示,中央出手解決香港國安法律漏洞非常必要,不會影響普通港人的正常權利表達。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田飛龍表示,人大審議的決定草案只針對非常有限、典型的危害國家安全行為,不涉及香港普通人既有的自由權利。
田飛龍表示,全國人大是中國憲法上的最高國家權力機關,也是香港基本法的立法主體和修改主體,由這一最高立法權威作出立法決定,有利於賦予「港區國安法」以權威性、規範性和有效執行性的合法性基礎。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向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作關於決定草案的說明時透露,決定草案正文部分共有7條。其中,明確全國人大常委會相關法律的任務是,切實防範、制止和懲治發生在香港特區內的任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區事務的活動。暨南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副主任黃志勇稱,法律禁止的這4種活動與基本法第23條列明的7類行為活動並不完全一致,反映中央的特別關切。香港居民的合法政治權利,言論、新聞、出版自由等正常的權利表達是不會受到任何影響的。
田飛龍:針對非常有限的行為
田飛龍表示,決定草案只針對非常有限、典型的危害國家安全行為,不涉及香港普通人既有的自由權利。真正危害香港人自由權利的反而是一部分人過度濫用自身權利破壞法治、歧視和迫害和平守法市民以及挑動香港顛覆國家行為的那些黑暴勢力。中央立法就是為了懲治這些極端本土勢力、穩固香港法治根基、保護市民自由權利的正當合法的制度建設行為。
針對美國政界威脅一旦決定草案通過將作出「強烈反應」,田飛龍認為,中國是依據憲法和基本法履行管治香港的憲制責任,美國的威脅和制裁是對中國內部事務的侵犯,也是對香港自治權力的挑釁。他認為,如取消香港單獨關稅區地位,將使中美關係進一步惡化,也對香港平台上其他西方國家的經濟與市場利益造成嚴重損害,相信只是美國的單方舉措,不會得到盟友的嚴密追隨。
料若美國制裁會致嚴重回火
田飛龍稱,香港受世貿組織(WTO)法律保護。美國的極端制裁措施將產生嚴重的回火(backfire)效應,加速美國與WTO及全球主流經濟體系的「脫u」,加速美國經濟體的自我孤立,也嚴重損害美國企業在港利益及通過香港投資中國內地的巨大商業利益。特朗普政府承受不了極端制裁香港帶來的政治回火效應,也承受不了選情逆轉的懲罰性後果。
明報特約記者 鍾健 北京專電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