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長指清潔工阻撓拘捕 口供呈堂片段沒紀錄
【明報專訊】去年8月5日「三罷」當晚,49歲清潔工被指於深水鶞撓警長截查少年,被控阻差辦公罪,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續審。案中警長堅稱被告有「行左行右」阻擋他,但呈堂片段卻拍攝不到。他又承認拘捕被告時沒有作出警誡,辯稱當時情G「唔容許」。被告何永隆早前否認控罪。裁判官裁定被告表證成立,案件今結案陳辭。
稱被告「行左行右」 維持一秒
警長馮耀彤早前供稱,被告曾擋在他面前,跟隨他「行左行右」。辯方質疑他虛構此事,因為書面口供及呈堂片段均沒有紀錄,馮堅稱「真有其事」,強調相關動作持續約「一秒」。辯方又指出,馮將被告推向後方後,被告已不在他前方,理應可繼續追截少年,但馮回應說「繼續追已經唔係選擇」,因為「要優先處理面前呢個罪行」。辯方其後表示,被告因為有警員衝向他才展開雙臂,屬自然反應,並非意圖阻礙。
認無作警誡 稱情G「唔容許」
就拘捕被告時沒有根據守則作出警誡,馮表示當時情G不容許,辯方則反駁「警誡幾秒就講完啦」,惟馮堅稱「情G唔容許就係唔容許」。辯方認為,當時被告已被他制服,「情G不容許」之說不合理。
片段中曾有女子高叫「深水囃給謋s雞唔畀錢」,馮則反問對方,「係咪你收唔到錢,過薛睎飢A」。馮解釋,「我想澄清係咪真有其事」,否認言論具侮辱性。辯方則指他影射人是妓女,令群眾不滿,才引發一連串事件。
【案件編號:KCCC2077/19】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