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患者殺警無罪 退警總會長:警察要怠工抗議
刺死鐵路警察李承翰的兇嫌,一審因精神鑑定獲判無罪,各界譁然。國民黨召開「警眷友有話要說。莫讓警察夢靨一再成為憾事」記者會,邀退警團體、警眷友代表出席,要求限期成立司法精神病院,並修正《刑法》相關規定。退警協會總會長耿繼文指出,國外警察權益受戕害,警察會上街抗議,甚至怠工,我們政府若不重視警察權益,大家也要比照抗議。
記者會中,民國86年台北縣刑警小隊長林安順遭槍擊致死,兇嫌原獲無罪定讞,經高檢署聲請再審才判處無期徒刑,林安順遺孀王貞文女士也參加記者會,敘述當時兇嫌審判過程的心路歷程,呼籲社會勿漠視警察人身安全,「這次若再判無罪,大家真的要怠工了!」
「從此案可看出蔡英文的司改完全失敗!」國民黨文傳會主委王育敏表示,刺警致死案判決結果,加深社會不信任司法。罹患精神疾病犯案遭判有罪已有先例,但此案導致盡忠職守的警察殉職,卻遭判無罪,讓家屬受2次傷害,更嚴重打擊基層警察士氣;此案也可能導致大眾對思覺失調症的誤解與敵意,恐讓台灣的社會安全網產生破裂,不利於社會穩定與和諧。
她強調,國民黨除了透過立法院黨團提出修法,提供警察執勤時更周延的防護措施,保障警察人身安全,也呼籲政府提出期程籌設司法精神病院,讓需要監護的精神疾病患者獲妥適安置治療,也化解社會的疑慮與不安。
「國外警察權益受戕害,警察會上街抗議,甚至怠工,我們政府若不重視警察權益,大家也可以比照辦理。」退警協會總會長耿繼文舉小燈泡案為例指出,兇嫌患有思覺失調症,遭判無期徒刑,刺警兇嫌也患思覺失調症,卻獲判無罪,根本是漠視警察人權。即使非蓄意開車撞死人,也會被判過失致人於死罪,但精神異常者殺警察卻無罪,社會正義何在?未來警察如何執行公權力?此案判決保障兇手的權利,卻對警察、受害者家屬的權益視而不見,大眾當然不服,基層員警也都覺得非常荒謬與不滿。
新北市退休警察人員協會理事長林國春也說,精神疾病的判斷是無法量化的無形證明,卻能推翻已有明確直接與間接證據的殺人行為,將使警察執法無所適從、無法預防,恐讓社會治安形成更大的漏洞。台北市退警協會副理事長賴富源說,若精障者殺警無罪,則今後警察必人人自危,「盡忠職守」可能淪為苛求,法官未深思熟慮,輕率判決無罪,將導致警察人員立即身處險境,嚴重影響士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