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查選民冊上訴 警員佐級會:起底風險不可抹殺
【明報專訊】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去年提司法覆核,稱選民登記冊載有個人姓名和住址,予公眾查閱或助長警員被「起底」,覆核上月遭高院駁回。員佐級協會不服裁決,提出上訴並再度取得臨時禁制令,香港記者協會繼續介入聆訊。上訴庭昨展開聆訊,員佐級協會認同無證據顯示「起底」與登記冊有關,但強調不可抹殺相關風險,並建議改革現行制度。上訴庭聽畢陳辭後後押後書面裁決。
代表員佐級協會的資深大律師陳樂信表示,市民登記成為選民時,應有權選擇是否呈報個人住址,其他國家有相類制度,認為本港亦可跟從。他又稱,選舉制度旨在透明公平,但若警員因害怕被「起底」不敢填寫住址登記成為選民,就只好放棄投票權,使選舉欠公允,有違選舉制度原意。
陳樂信續說,起底者可藉住址進一步得知他人個人資訊,加上部分警員與家人同住,家人孩子或會被起底,認為法庭須對此特別考慮。
記協一方:無實質證據與起底有關
代表記協的資深大律師石永泰回應,過往不少報道反映現行機制能監察選舉,况且無實質證據顯示起底與選民登記冊有關,指員佐級協會的申請似乎只出於擔心,極端地假設所有人都會犯法。
選管會一方力陳原審法官判決正確,引述稱投票權並非絕對,呈報地址是相應「代價」。上訴庭法官鮑晏明反問,若有家暴受害人要求隱藏地址,選管會將如何處理。選管會一方回應,有其他方法及渠道處理家暴個案,又指法庭非理想地點審視選民登記制,相關議題應交由立法會處理。
【案件編號:CACV 73/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