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地署跟進陶輝「牌照屋」有否霸地 《壹》記者:4警曾查閱筆記簿
【明報專訊】助理警務處長陶輝(Rupert Dover)被揭發入住不可轉讓或出租的「牌照屋」,以及該屋被指涉有僭建及霸佔官地問題。消息稱,地政總署正跟進事件,包括是否有人違反牌照條款及是否涉霸佔官地。另外,周二因採訪事件被捕的兩名《壹週刊》記者稱,至少4名警員曾查閱其筆記簿,並將筆記簿放入證物袋,亦有兩名警員查看其相機內影片。
警務處長鄧炳強昨天現身長洲,被記者問及會否依法處理事件,他沒有回應,並登上水警輪離開。昨有3名警員現身陶輝報住的清水灣碧水新村1號外,逗留約10分鐘後離開。警方接受本報查詢時,未有正面回應曾否查看記者的筆記簿及相機內影片,重申當日兩記者未有提供在現場出現的合理辯解,遂拘捕;並稱一直尊重新聞自由和傳媒採訪權利,任何人如認為警方處理事件時受到不合理對待,可投訴。地政總署昨日稱對事件無補充。
警指在場無合理辯解 事主:截查已表身分
被捕的《壹週刊》文字記者阿雨(化名)昨接受本報電話訪問,他說當日在清水灣道一個巴士站被警方截查時,有表明記者身分,而警員搜查他的筆記簿時,他即時反對,警員繼續翻看,曾說過「我睇你本簿就冇侵犯到你,但你影人屋企就侵犯人]」。他說截查期間至少4名警員看過其筆記簿。
筆記簿放證物袋 憂泄消息來源
被帶返警署後,他稱看到有軍裝警員兩度將已放入證物袋的筆記簿拿出來,並帶離他被扣查的房間,「房外有幾多人睇過(本簿)就不得而知」。他說最擔心會否因此泄露消息來源,並澄清不肯定警員有否影印過筆記簿。
被捕攝記李先生(化名)向本報表示,被截查當刻已清楚表明所屬機構和身分,但警員繼續搜身。他說有警員質疑他為何到該處,問他拍攝什麼,有警員翻看相機內的影片。他說,到警署後再有警員翻看相機內影片,並曾暫停片段細看。
記協質疑無「交出令」違法 張達明籲投訴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任何人進入處所檢取新聞材料前,須向原訟法庭法官或區域法院法官申請交出令。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說,條例的精神是要保障新聞自由,故對新聞材料設規限,「無理由入處所搜查受限,但鶩茪H身上搜查就不受保障」,建議有關記者投訴。記協主席楊健興接受港台《千禧年代》訪問時稱,若警方在無交出令情G下翻看,已涉嫌違法檢取新聞材料,要求警方公開交代。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