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患者憂傳母 「無病變有病」 遭鄰居怪責 嘆「我哋都係受害者」
【明報專訊】公立醫院隔離病牀爆滿,與母親棲身不足200呎劏房的黃先生,上周六(28日)晚獲通知確診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後,在家中等候40小時才獲送院,其間衛生署網上資料一度顯示他已住院。過去兩日,他日夜期盼盡快送院,最擔憂在狹窄空間會傳染母親,亦無奈共用廁所,鄰居目光也令兩母子承受巨大壓力。
問衛署何時送院 獲覆由醫院安排
21歲的黃先生在尖沙嘴一間酒吧工作,與44歲母親及一隻狗同住深水埗基隆街101號一間不足200呎的劏房,有獨立廁所。黃先生向本報稱,上周六晚上8時半獲通知確診,多次致電衛生署查詢何時送院,獲回覆稱送院由醫院安排。
單位「一劏五」 有鄰居暫搬酒店
他的單位「一劏五」,另有4戶人,有鄰居已暫搬往酒店。其母雖被列為密切接觸者,但未即時送往檢疫中心。他在家中戰戰兢兢,恐傳染母親,時刻戴口罩,但兩人無奈共用廁所及廚房,亦難免接觸,「我阿媽本身無事,住埋一齊,可能無病都變有病」。兩人深感焦慮,面對鄰居怪責,承受很大壓力,「其實我哋都係受害者」。他說自己「乖乖留喺屋企」,但質疑政府沒監管,患者等待送院期間或隨時外出,憂造成傳播風險。
未送院卻顯示住廣華 現送屯院
區議員批安排混亂 應先送母檢疫
昨晨他發現衛生署名單一度顯示他入住廣華醫院,至中午約12時半救護車才抵達其住所樓下,不過是將他送往屯門醫院。協助患者的油尖旺區議員李國權批評安排混亂,認為即使病牀不足,亦可先將黃母送往檢疫中心,黃母至昨午5時才被送往檢疫中心。醫管局總行政經理劉家獻及衛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均沒回應為何網上資料一度出錯、安排送院時是否知悉其居住環境。她說,如有人與劏房戶共用廁所,不論是否相識,均會被視為密切接觸者,要送檢疫中心。
(抗疫新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