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內地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近日發《修訂草案(公開徵求意見稿)》,該法將迎來實施11年來的首次大修。為了回應科技時代的新商業模式需要,此次修法特別將網路市場壟斷與行政壟斷兩要素新增入法,並加強壟斷行為處罰力度,罰金最多漲百倍。專家表示,新法雖羅列認定網路市場壟斷的條件,但未明確定義條件範圍,可執行性仍待商榷。 此次修法主要是希望透過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加強和改進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達到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完善公平競爭及強化競爭政策基礎地位等目標,同時,回應網路新經濟型態對市場公平性帶來的挑戰。 據徵求意見稿顯示,新《反壟斷法》仍為8章節,但條款數由57條增加至64條。 新法最值得關注之處,即是茪O破除行政壟斷,並將互聯網領域新增入反壟斷條款中。相關人士解釋,過往政府單位容易透過行政權力壟斷資源配置,破壞市場公平性,新法就是要幫政府畫「紅線」,打破由上至下的壟斷;其次,新法特別羅列「認定互聯網領域經營者具有市場支配地位還應當考慮網路效應、規模經濟、鎖定效應、掌握和處理相關數據的能力等因素」一條,或將有效打擊網路領域的壟斷行為。 新法中的罰金也向上調整。現行法條中,「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但尚未實施」可處50萬元(人民幣,下同)以下的罰款;但在徵求意見中,除沿用「由反壟斷執法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上一年度銷售額1%以上,10%以下罰款」的規定外,對於「上一年度沒有銷售額的經營者或者尚未實施所達成壟斷協議」,罰款從50萬元提高至5000萬元,漲幅達100倍。 對新法的調整,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盤和林表示,壟斷是創新的殺手之一,確有修法必要;網路時代可能出現贏者通吃的局面,當消費者對領頭企業過度依賴,將出現壟斷市場,較晚進入市場者只能黯然離開,形成「馬太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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