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4名於去年區議會選舉中落敗的建制派或獨立參選人,昨分別入稟高院提出選舉呈請,稱當選人有舞弊或非法行為,包括透過通訊軟件呼籲群組成員攻擊落選人等,要求法庭裁定相關當選人非妥為當選。 呈請人分別為民建聯王虎生、民建聯董健莉、報稱獨立陳繼偉,以及西九新動力林博。答辯人分別為沙田(廣康)區議員廖爣d、沙田(大圍)區議員吳定霖、美城苑業主立案法團主席鄧耀榮、西貢(維景)區議員葉子祈、九龍城(土瓜灣南)區議員李軒朗、沙田區議會選舉主任陳婉雯、西貢區議會選舉主任趙燕驊,以及土瓜灣南選舉主任郭偉勳。 呈請書指出,部分落選人的辦事處曾遭破壞,公眾地方亦曾出現「一票不投民建聯」等宣傳單張,部分人做宣傳期間更遭「票投民建聯,香港玩╳完」、「賣港賊」等口號對待,質疑部分答辯人曾透過Telegram呼籲群組成員攻擊呈請人,或明示或默示授權有關行為,情G構成選舉舞弊。 呈請書另稱,美城苑業主立案法團主席鄧耀榮以個人名義支持吳定霖,做法意味吳已獲整個法團支持。另外,李軒朗聲稱獲沈旭暉、劉小麗等人支持,卻沒取得相關人士書面同意,質疑上述行為均屬非法。 【案件編號:HCAL244-24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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