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醉酒顧客搗亂錯按火警按鈕﹐多倫多一酒吧被迫支付近1500元消防費。 位於多市丹佛路的The Old Nick酒吧老闆Kristine Lukanchoff手持市政簽發的消防帳單無奈說:「事情發生在去年11月一個晚上﹐當時一名客人喝醉酒﹐情緒失控﹐大吵大鬧﹐還打碎了酒吧窗戶。我們把推他出去後﹐沒想到他又返回﹐趁人不備按響了火警鐘。」 Kristine Lukanchoff續說:「我連忙給911打電話解釋﹐但接線員說她無權取消火警警報。後來只有一輛消防車趕到﹐但為什麼市政的帳單卻收我3輛消防車的費用﹖」 根據市府有關規定﹐出動每輛消防車收費477元﹐當晚出動了3輛消防車﹐另2輛途中接到通知是錯誤報警後半路返回。 Kristine Lukanchoff最後表示:「這件事令我沮喪﹐如果我當時選擇報警﹐警方到場也不會收我這筆費用啊。」 按照10年前規定﹐如果市民第一次發生錯誤火警報告﹐不管什麼原因﹐市府都不會收取消防費用。但是由於大量錯誤報警花費太多的市政支出﹐市府後來修改有關附例﹐取消了這一規定﹐多倫多消防局只要出動﹐都收取費用。接報常規火警﹐一般出動3輛消防車﹐最高收費1431 元。 多倫多消防局發言人Stephan Powell表示:「保護生命財產安全是我們最優先工作原則﹐不管火警是否真實﹐我們必須趕到現場確保安全。另外從技術上說﹐我們還不能遠程事先判斷自動報警是真的還是誤報。」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