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18歲女子去年10月透過律師報案,聲稱同年9月27日在荃灣警署內被4名警員輪姦,其後曾到醫院做終止懷孕手術,案件交由警方新界南總區重案組調查。警務處長鄧炳強上周四(16日)稱,案件正循「誤導警務人員」及「作假口供」方向調查。事主X昨日透過代表律師發聲明,譴責鄧炳強的言論損害X的聲譽及減低成功檢控的可能。 稱警從沒要求澄清證供 警方回應稱,新界南總區重案組正繼續全面跟進調查一名女子報稱於去年9月27日在荃灣警署被強姦一案。直至目前為止,警方調查發現該女子的指控與調查結果不琣X。案件調查仍在進行,警方現階段沒進一步補充。 X昨透過韋智達律師行發聲明稱,她多次要求警方提供案件進展,但警方都拒絕,違反「罪行受害者約章」,且警方無告訴她是否從政府化驗所取得涉案者的DNA報告;警方亦從未要求X澄清證供、沒向她指出其證供「有問題」、沒通知警方有否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也沒通知她警方已就案件有結論。X對鄧炳強前日的言論感到極度焦慮,質疑警方漠視其私隱,調查亦不公正。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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